Selected Category: 聯盟經營別倒閉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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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五隊哪一隊屬地主義經營得最成功?最近看到 FiveThirtyEight.com 用 Google Trends 比較哪位美國大選候選人較俱話題性,所以想到用這個方法來看看各城市中哪一隊比較受重視。之後發現 Google Insight 更好用,除了指數圖有做正常化之外,更可用 + 符號結合數個搜索詞句。

 

因為台灣象迷最多,所以每隊都以象隊為基準比較。 google Trends 的資料能最早回溯到 2004 年,底下都是 2004~2008 的數據。結果如下:

 image

兄弟象 v.s. 統一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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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8-10-10

職棒暴龍球團薪水 黑道付的

天道盟四海幫份子合資

〔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米迪亞暴龍隊的薪水是黑道付的!複訊後獲檢方釋回的暴龍隊執行長施建新供稱,米迪亞暴龍隊是天道盟的林秉文四海幫的陳嘉豪共同合資,他僅是人頭,因看不慣打假球7月在PTT版貼文抒發感慨後,被林秉文集團押走毆打,逼簽7張計1億3000萬元本票,要脅吃下經營權,後無力支付,才由林秉文代墊。

林秉文坦承經由施建新的特別助理、也是米迪亞暴龍球隊發言人的郭德志帳戶,按月匯款支付球團600多萬元的薪水,但他個人持股僅4成,反咬持股6成的施建新才是最大股東,同時否認教唆球員打假球。

……

根據施建新的說法,米迪亞是天道盟、四海幫合資經營的球隊。他供稱,誠泰COBRAS隊尋求企業主接手,前領隊張宏暉向他探詢有無意願,他因財力不足,介紹剛買下職籃球隊的賽亞科技陳嘉豪給張宏暉認識

……

 

  共犯結構不除,什麼運動產業都一樣。

 


 

相關連結:

自由時報 - 職棒暴龍球團薪水 黑道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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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棒反覆傳出黑道涉入已久,打從第一次爆發的時報鷹案件,背後勢力的成分都是相同的:「民代和黑道掛勾簽賭或當組頭、司法程序不公、不良檢調警方配合黑道、清白司法檢調遭受背後集團的壓力而案情拖延,或直接不了了之」。而讓簽賭像野草一樣春風吹又生的癥結點,正是蔣家留給台灣最大的危機「黑道治國」。大家都把眼光放在球員的操守上,其實真正讓問題一再發生的是以銀彈攻勢、和暴力脅迫球員就範配合的集團。球迷應該要知道背後問題的癥結點,更要記得是誰借用黑道與組頭涉入職棒。過去真的認真去看過這些報導的球迷又有幾個?就連台灣棒球維基相關頁面上也見不到真正罪孽重大,且被定罪的民代、組頭、黑道的名字。大家只關心是哪些球團球員涉案,還沒定罪就罵一罵,殊不知情況不是沒有工作保障的球員們拒絕就可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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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職棒二年以來,每年明星賽都會聽到某些球迷指控其它球迷灌票。早年只能到現場,或利用民生報與電話投票,隨著通訊科技的進步,不斷新增了網路投票,手機短訊等等投票方式。投票方法多樣化並沒有讓灌票之說消減,反而有逐年越演越烈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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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是因為最近網上有出現球團和球員為了保護自己可以考慮不參加奧運的看法。我並不完全認同這樣的說法,畢竟球員若有參加奧運的意願也是好事。但是在挑選國家隊選成員時應該更替球員設想。

我相信國內是很多職棒球員覺得參加奧運是榮耀。尤其 2008 是棒球最後一次當正式項目,再拼也要參加一次奧運。但是我想討論的不只是奧運的問題,而是台灣相管單位(棒協不是官方單位不要再搞錯了),還有體委會,甚至媒體與社會大眾對國際賽抱了錯誤的態度。

國際賽已經不能為台灣職棒帶來大量新血。原因很簡單,現在棒壇環境和 2001 世界盃已經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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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月 26日 ,星期六,中華職棒上演了傳統強隊對決戲碼,由客隊兄弟象出戰主場球隊統一獅,雙方球迷共 4111 名湧入統一獅澄清湖主場觀賽。在球迷數字越來越低迷的 2008 年球季, 4111 名球迷就算在星期六都算是表現突出的比賽。但仔細一看,怎麼統一獅的主場不在台南,而跑去澄清湖呢?


統一獅主場???


在討論我對屬地主義未來性的看法前,還是先回顧一下屬地主義在台灣職棒的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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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聯盟之前說林智勝罰十一萬,現在改罰十八萬。中職先例揮拳打裁判禁賽 10 場,現在衝撞要 15 場?沒關係,隨檸檬自由心證。但是大師兄的十八萬,峰民的四萬,喇叭的七萬,火球中的三萬,總共32萬,請聯盟透明化使用。如果 32 萬去向不明不白,球迷去向可能也會不明不白。

其實網路上已經很多人寫了非常好的分析。我也沒有要說什麼特別的。其實是這件事我該寫的都已經寫過了。所以也不用貼到棒球邦上。

我只是要說……我早在 04/08 號就料中最後判決會是 15 場了。

中職官網的「大師兄禁賽場次下注(恭喜鄧克保壓中15場)」討論串裡:


發言者:HORD

回覆內容:
˙鄧克保  2008/4/8 下午 05:22:00
我壓 15 場

恭喜,神算一場都不差,佩服


請大家拜下去吧。再幾次神準的預測我看就可以出去學電視上那些命理老師一樣招搖撞騙了。

聯盟最後如我所料,將文字獄罰得比球員和裁判發生肢體衝突還重,甚至還擴大文字獄,揚言連球團工作人員不利聯盟的言論都要管制與處罰。如法洛猛所說「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就請開除吧。這次做出判決的人請先開除自己吧。你毫無常理的網路新聞稿才真正「影響職業棒球形象」。

而且聯盟的文字獄已經違反憲法了。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有沒有「影響職業棒球形象」是誰決定的?如果是聯盟自己的話,那麼這只是封眾人之嘴的藉口。真正決定有沒有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是球迷。聯盟就不必假惺惺了。



延伸連結: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 厲王止謗-從中華職棒大查部落格談起。
法洛猛短打 - 對外發表不當言論者,請聯盟開鍘!
獅子俱樂部 - 致中華職棒警備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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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務部聲明】裁判楊祟煇記大過降二軍
【4/9台北】針於裁判楊祟煇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影響中華職棒聯盟形象乙事,聯盟賽務部決議,楊祟煇記大過乙次,今日起降二軍三個月(一軍禁賽之執法場次,減少二十萬元執法收入)。 (發佈日期:2008/4/9)


很多人拿球找藍普簽名、甚至找他合照的都有。其它裁判為什麼沒有,也許值得其它裁判深思。聯盟請客座裁判來,是希望裁判們能夠學習國外裁判的長處。如果客座裁判來去,國內的裁判仍然只懂得如何讓球迷炮轟的話,那他們說真的完全沒在學習。


大師兄林智勝並不是中職史上第一名和裁判發生肢體衝突的球員。中職1993年有味全龍球員群毆洋裁判事件。本次林智勝和裁判肢體衝突判決應該照中華職棒聯盟當年先例來判。尤其經過13年猶然沒有相關「制度」,聯盟當事者應該開記憺會向球迷鞠躬致歉。

至於一者為群毆,大師兄只是衝撞,孰輕孰重不言可知。捨本求遠的誤用日職美職例子,再次顯示中職高層不重視聯盟傳統和紀錄。尤其楊格重罰是因為他拿球棒攻擊主審,硬要套用在4月4日的衝突上,謬之極矣。

4月4日從三壘衝到一壘推人的楊祟煇裁判在聯盟詢問下表示「沒有說釘孤枝」,於是聯盟僅因為林智勝夫人於部落格上寫第二次衝突為三壘審楊祟煇挑釁球員而起,硬是以「誤導球迷」興起文字獄。不顧聯盟先例,反而判林智勝無限期禁賽。何時解禁?在林智勝數度公開道歉後,聯盟秘書長林文彬仍然給了一個很官架子的「看態度言行表現」回覆。

這個文字獄不是無端而起。應該是裁判在4月5日比賽時看到球迷寫了許多海報指向裁判執法失當,過度運用權力,於是裁判覺得職業尊嚴受到質疑,便遷怒於林智勝身上,要求聯盟加上這麼一條,以達到無限期禁賽的爽度。歷史告訴我們興文字獄是件極其危險的事。如果裁判在球迷心目中本來就樹立了良好的專業形象,或是該裁判當天真的沒有出言挑釁也就罷了。

問題是林智勝夫人在部落格上並沒有寫挑釁的裁判說了什麼。而是楊祟煇先生自己於網路上寫的。雖然後來所有聯盟裁判的部落格都同步關閉,這在工業界上來說要達到這種 synchronization 是高難度的事。但是網友們早就把楊祟煇先生的留言抓圖存證。楊祟煇代替其它裁判在下次比賽中修理某隊教練,與釘孤枝的言論,僅是把球迷近年來對裁判水準不一的不滿一次爆發出來。

聯盟發現紙包不住火,才不得不於裁判部落格關閉四天後、宣判林智勝要為部落格無限期禁賽的二天後,宣發佈了處罰楊祟煇網路上不當言論。

◎ 【賽務部聲明】裁判楊祟煇記大過降二軍
【4/9台北】針於裁判楊祟煇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影響中華職棒聯盟形象乙事,聯盟賽務部決議,楊祟煇記大過乙次,今日起降二軍三個月(一軍禁賽之執法場次,減少二十萬元執法收入)。 (發佈日期:2008/4/9)


短短一行字,相較於懲處林智勝新聞稿的洋洋灑灑,兩者之間有著天壞之別,可以感受出那種作法自斃的無奈。

在此不是要針對特定的裁判,或是針對中華職棒的裁判。中華職棒十九年來始終不肯制度化,事事都要人治才是今天亂象重生的原因。依棒球規則:

9.05(C)的原註
  最後裁判員應重視禮貌,而且公正嚴格地執行任務,如此才能獲得人人的尊敬。


如果聯盟沒有設立一個審合裁判和評量裁判的制度,那麼裁判員擁有權力久了,忽略重視禮貌,公正嚴格地執行任務,進而失去眾人尊敬的事就不可避免。導致球員、教練甚至球迷對裁判公信力失去信心。此時本末倒置用重典懲罰球員。用文字獄叫球員閉嘴,只是治標不治本。應該做的是趁些機會效法美日把裁判審核機制完善化。

而前面已經不當引用部落格文字加罪於人,被網友抓包後再追加楊祟煇在網路上的言論做為懲罰的根據只是錯上加錯。擺錯了官架子現在依舊只想息事寧人,塞住球迷、球員、裁判的嘴。但是裁判審核的問題有設法去解決嗎?

部落格是球員拉近與球迷間距離的最好方法,連王建民都有官方幫忙設立中文和英文的部落格。球團聯盟不可能一方面希望球員去寫部落格,一方面又要引用部落格之中的文字將球員定罪。也懇請聯盟做出決定的時候先想想怎麼做才是對台灣職棒有長久之益的事,而不是逞一時之快。否則聯盟又要用什麼立場來處罰林智勝呢?




附錄:

有人說4月4日三壘審楊祟煇推了陳峰民、激怒潘忠韋和黃俊中後,將三人驅逐場有其法可依。因為棒球規則上球員不得抗議好壞球判決,也不得因好壞球判決離開休息室。但是球規則上不只有好壞球才不得抗議,而是任何 judgment call 都不得抗議。

9.02 裁判之裁決
  (A) 裁判員基於判斷所作之宣判為最後之裁決,如對於好球或壞球:界外球或界內球;出局或安全上壘之裁定,經理、教練、球員或候補球員均不得提出異議。
【原註】經理、教練、球員,不許因裁判員對壞球、好球的判定提出異議而離開選手席,壘指導區,守備位置或壘,假如為提出異議而走向本壘時,裁判員得先發出警告,如仍不理會警告而靠近本壘時,應令其退出比賽。


也就代表完全按字面的話場上除了棒次守備位置出錯可以抗議之外,裁判做出的任何判決都不得有異議,就算是總教練出來抗議也可以直接送出場。有看棒球的人就知道,這個條文實際在棒球場上並非照字面上運用。

4月4日三壘審衝過本壘、推人等轉播有錄到的行為, 和「裁判員得先發出警告,如仍不理會警告而靠近本壘時,應令其退出比賽」的規則本義相抵觸。更不用說出言挑釁球員了。而該日一壘審江春緯先生將在休息室中的林智勝驅逐出場的罕見判決,不但是該日衝突的導火線,同樣是裁判沒有做到避免衝突的失當判決。




延伸連結:
◎ 【賽務部聲明】裁判楊祟煇記大過降二軍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請問聯盟,如此發言,該當何罪?
OttoCat棒球新聞雜記-關於林智勝無限期禁賽的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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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勝停賽何時解禁? 李文彬:看態度表現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而判處無限期停賽的處分,在聯盟的規章上並沒有出現這個規定,李文彬表示,目前聯盟規章上的規定比較沒有彈性,聯盟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


懲處應該,但不引用明確的條文是合理懲處,還是死要面子?可以先處罰再修改條文嗎?法律講求的是不朔及既往。

所有的人都同意智勝要被禁賽,沒有一個熊迷說智勝不該被禁賽。不過這次判決,不但不符中職先例,而且無限期禁賽更是完全無規可循。聯盟的做法是聯盟權力無限上綱。

球迷們十幾年來對聯盟缺乏完善體制的不滿,這件事不就是聯盟缺乏完善體制,隨幾個主事者意願為所欲為的最佳的展示?球迷們還分裂什麼,要求聯盟建立完善體制不就要趁現在?

中廣新聞

……林智勝今天上午向被他撞倒的裁判江春緯以及球團、聯盟和球迷道歉,表示未來會約束自己,也希望聯盟給他機會可以重回球場,不過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還要繼續看林智勝的言行而定。

道歉再道歉,林智勝從頭到尾鞠了七次躬,聯盟秘書長李文彬感覺得到球員自己的悔意,不過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解除禁賽,李文彬並沒有說清楚,「這個時候我不便說我們會怎麼做,我還是強調,會依照所講的這些狀況來做處分。」


「這個時候我不便說我們會怎麼做」?這點事也要黑箱作業?就是李文彬搞黑箱作業搞得近年來職棒球迷流失。你不下台還有臉擺官架子?李文彬現在的態度擺明了是要林智勝承認他有誤導球迷,並專門為那一件事道歉他才願意收手。球迷是有長眼睛的,你在做,我們在看。




後來還是很氣……新增:聯盟官員哪個不是佔位了好幾年,制度不完善還說得出口?

一個成天不做事,出事了還懂得擺官架子。佔了那麼多年位置,聯盟制度還是草創,小李子還好意思講。既然佔位不拉,你就無限禁塞吧。

一個事不關己的判決,衝到本壘去推人,挑釁球員,甚至出手。事後還真的能裝作事不關己的樣子。還讓出來幫你擋人的二壘審被處罰,你也還真有同袍愛。既然有人說你都腸胃炎了還要怎樣,那你就無限放塞吧。

李文彬你才應該無限禁塞,楊崇輝剛好無限放塞。你們兩個塞障兄弟作伙去蹲吧。




延伸連結: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請問聯盟,如此發言,該當何罪?
法洛猛短打-激烈衝撞‧撞毀網誌:林智勝部落格與楊崇煇相簿雙雙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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