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聯盟之前說林智勝罰十一萬,現在改罰十八萬。中職先例揮拳打裁判禁賽 10 場,現在衝撞要 15 場?沒關係,隨檸檬自由心證。但是大師兄的十八萬,峰民的四萬,喇叭的七萬,火球中的三萬,總共32萬,請聯盟透明化使用。如果 32 萬去向不明不白,球迷去向可能也會不明不白。

其實網路上已經很多人寫了非常好的分析。我也沒有要說什麼特別的。其實是這件事我該寫的都已經寫過了。所以也不用貼到棒球邦上。

我只是要說……我早在 04/08 號就料中最後判決會是 15 場了。

中職官網的「大師兄禁賽場次下注(恭喜鄧克保壓中15場)」討論串裡:


發言者:HORD

回覆內容:
˙鄧克保  2008/4/8 下午 05:22:00
我壓 15 場

恭喜,神算一場都不差,佩服


請大家拜下去吧。再幾次神準的預測我看就可以出去學電視上那些命理老師一樣招搖撞騙了。

聯盟最後如我所料,將文字獄罰得比球員和裁判發生肢體衝突還重,甚至還擴大文字獄,揚言連球團工作人員不利聯盟的言論都要管制與處罰。如法洛猛所說「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就請開除吧。這次做出判決的人請先開除自己吧。你毫無常理的網路新聞稿才真正「影響職業棒球形象」。

而且聯盟的文字獄已經違反憲法了。


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有沒有「影響職業棒球形象」是誰決定的?如果是聯盟自己的話,那麼這只是封眾人之嘴的藉口。真正決定有沒有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是球迷。聯盟就不必假惺惺了。



延伸連結: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 厲王止謗-從中華職棒大查部落格談起。
法洛猛短打 - 對外發表不當言論者,請聯盟開鍘!
獅子俱樂部 - 致中華職棒警備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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