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是看完「關於巨蛋的二三事」部落格 - 「失焦的巨蛋都審與環評」一文的感想。

1993 年的福岡球場是標準日本好大喜功的產物,其實屋頂並沒有需要做成蛋形。這個誇張又笨重的屋頂光開關一次就要二十分鐘,同時也是吃電怪物。如果不硬做成蛋形也可以節省很多施工費。

首先,這是我個人寫的第三篇有關巨蛋的文了。我很坦誠的說,我不是巨蛋、建築、相關法令的專家。巨蛋對我來說只是從小學四年級就有的夢。一開始僅是從收音機中聽到全場上萬人向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吶喊「我們要巨蛋」。國一的時候,福岡巨蛋興建完成,是日本第一座擁有可移動屋頂的封閉式棒球場。那時我在德國,筆記本裡都是自己想像的台灣各地巨蛋設計圖。當然每張圖都是極類似福岡巨蛋的可移動屋頂的封閉式棒球場。

國中在德國畫的台中巨蛋想像圖。圖中還有台中捷運二線和台中捷運三線連接巨蛋。中二看起來滿像現在的高鐵烏日站。旁邊是當時按照片畫的假日飛刀手。附註:我沒住過台中,也不是象迷。

之後在美國也十分注意巨蛋球場的相關資訊。個人在美國期間,美國共蓋了鳳凰城的Chase Field、坦帕的Tropicana Field、西雅圖的Safeco Field、休斯頓的Minute Maid Park,四座室內棒球場。當時從旁吸收了非常多室內球場優缺點的相關資訊。我不否認我對巨蛋,與可移動屋頂的封閉式棒球場有偏好,甚至有執著。但是我之前貼文都已盡量蒐集數據,也儘量的客觀。在客觀的考慮後,雖然我極希望台灣能有巨蛋,仍然做出松菸不適合蓋巨蛋的發言。

自從第一次貼出我對巨蛋的看法後,我發現台灣球迷或非球迷間討論巨蛋時,如「失焦的巨蛋都審與環評」一文所說,往往是失焦的。最常見的失焦如下:

一、把松菸巨蛋當成唯一的巨蛋,因為環保反對松菸巨蛋,於是攻擊巨蛋存在的必要。此點往往延伸出以下論點
二、蓋巨蛋不會賺錢
三、巨蛋影響交通不該蓋在都市裡
四、巨蛋一年用不到幾次,沒有效益
五、蓋巨蛋不如蓋好用的開放式球場(像是好用的洲際盃球場嗎?)
六、蓋巨蛋不如花錢在基層棒球和簡易球場

大部份的論點我都已經在「台灣需要巨蛋的原因」一文中反駁過。台灣有巨蛋存在的需要,其實也有擁有巨蛋的本錢。不過松菸不該成為唯一的地點選擇。而且台北市也不是唯一適合蓋巨蛋的地點。

回到原題,因為我對可移動屋頂的封閉式棒球場的執著,和知道的一些相關資訊,我和「關於巨蛋的二三事」的主人,與其它討論支持松菸巨蛋的部落客有過些摩擦。但是這次我要站在「關於巨蛋的二三事」主人這邊了。

「關於巨蛋的二三事」的主人「巨蛋管理員」不只是巨蛋迷。他親身參與巨蛋規劃。我必須說,單以該文中敘述的內容而論,這次松菸巨蛋環評委員的確有完全搞不清楚狀況的現象。巨蛋管理員列舉了五項都審發言的委員繞著打轉的議題,包括

一、巨蛋不適合蓋在市中心
二、商業設施量體高過巨蛋
三、四萬席量體的實用性
四、松山菸廠文化園區入口過小
五、巨蛋造成交通影響之評估

以遠雄巨蛋而言,地點,座位,開發方式等都是北市政府訂定。這個案例是台北市政府招的標,遠雄只是按要求去設計。其中就包括四萬人等的要求。現在招標的北市政府自己出來做環評,突然回頭來挑毛病。當初招標的時內部就應該把這些溝通好再招。不然不是尋廠商開心嗎?

除了第二項與第四項還有討論價值外,其它的都是搞不清楚狀況還硬要找話說。巨蛋影響交通不該蓋在都市裡更是井底之蛙的論調,放眼美日兩國,不在市區中心的巨蛋又有幾座?如果懷疑四萬席位的實用性,為何還要擔心交通影響?屆時週邊幾個捷運工程應該已經完成,難道疏散不了四萬人?那我很好奇元旦跨年六十萬人以上在同一個區域,台北市怎麼沒有全部癱瘓。

總之,以個人立場我是站在環評這邊,以結果論來說他們把關得當。巨蛋的確不該蓋在松菸,大可等機場遷移後蓋在松山機場現址上。但是我也了解巨蛋管理員心中的感受。台北市政府做事態度,與政策反覆讓人失望。

我想台北市政府突然態度轉變和「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近來喚起大家對松菸的重視有關。但是純是刁難遠雄,難道巨蛋就會魔術般的蓋在另外一個地方嗎?還是松菸的老樹、古蹟只要設計改一下就會魔法般的活下來?還是刁難遠雄突然這個地點就會變在都市區之外?

這個政策是馬市長任內最後一天趕出來的。如果現在郝市長的市政府反悔了,應該做的是先賠償承包業者,然後再覓較適合的巨蛋地點。只是刁難承包業者,不知道要做秀給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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