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反覆傳出黑道涉入已久,打從第一次爆發的時報鷹案件,背後勢力的成分都是相同的:「民代和黑道掛勾簽賭或當組頭、司法程序不公、不良檢調警方配合黑道、清白司法檢調遭受背後集團的壓力而案情拖延,或直接不了了之」。而讓簽賭像野草一樣春風吹又生的癥結點,正是蔣家留給台灣最大的危機「黑道治國」。大家都把眼光放在球員的操守上,其實真正讓問題一再發生的是以銀彈攻勢、和暴力脅迫球員就範配合的集團。球迷應該要知道背後問題的癥結點,更要記得是誰借用黑道與組頭涉入職棒。過去真的認真去看過這些報導的球迷又有幾個?就連台灣棒球維基相關頁面上也見不到真正罪孽重大,且被定罪的民代、組頭、黑道的名字。大家只關心是哪些球團球員涉案,還沒定罪就罵一罵,殊不知情況不是沒有工作保障的球員們拒絕就可以杜絕。
有些球迷看到米迪亞疑與黑道合資檢調臨時搜查,並有教練球員遭到約談,疑似黑道球團要求球員配合放水的新聞,指出早已看破聯盟胶手,接下來聯盟反應不外乎是,第一、假裝驚訝並譴責涉案球團球員。第二、不論司法結果開除有傳聞的球員。第三、開個自清宣言保證絕對不打假球。之後就像沒發生過這些事情一樣,頂多再開個研討會,請幾個顧問就說已經有防護小組,但就是不肯從建立制度上著手。
這些球迷接著不外乎對球團聯盟的無能失望透頂,譴責球員道德淪喪,並且說再也不看中華職棒。要不然就擺出早就不看中華職棒很久了所以比較清高的樣子。如果球迷看新聞只看表面,那也不用期待聯盟有什麼改變。這次新聞背後可疑點很多,大家不去注意就讓操作的人得手。我尤其不滿只罵球員操守,和部份非米迪亞球迷幸災樂禍的言論。如果沒經歷過第一次職棒簽賭案就算了,經歷過那麼多次簽賭案的球迷還說這套,還只看到新聞的表面,不也像球團聯盟一樣被人看破胶手嗎?
以下借由歷年最後的判決來驗證「民代、黑道、檢警、司法、聯盟、球團、球員」這個共犯結構。看懂最初發生時報鷹案,就可以發現背後不斷重複的模式。其中又分「民代、黑道、檢警」的威脅利誘,與「司法、聯盟、球團、球員」的隱瞞消音兩個不同類型的結構。以下先看「民代、黑道、檢警」的威脅利誘。
最早確認的黑道介入事件是 1996 年 8 月 3 號,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五人在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到了 1997 年 1 月 30 號,法院新聞稿指出挾持毆傷象隊五球員的六名黑道人士,遭處徒刑。名單如下:
蔡和修判處四年六月、楊進忠四年八月、周錦楠六年;黃聰敏、李威慶、王洲原均各處三年六月。
來源:聯合報資料檔案
同年 8 月 2 日,其中幾名理應被處徒刑的黑道人士,又再度持槍挾持含林仲秋在內的七名三商虎隊球員。並拿槍對林仲秋說:「不用打太多全壘打,子彈一顆才五百塊,很便宜」。這批黑道人士名單如下:
蔡和修、楊進忠、黃聰敏、張連興、周進昌、荊植等
來源:聯合報資料檔案
已經被判刑四年以上的人犯,不到半年可以跑出來重操舊業。這種司法正義換成是你,你願意把性命寄託在上面嗎?此後台灣司法這種「保護球員」的舉止一再重演。後文會再舉其它例子。
同年爆發的時報鷹事件,在檢警掃蕩簽注站時落網的林國清表示嘉義蕭家班的嘉義農會理事長蕭登獅幕後操作簽賭。其兄為嘉義市議長。同時有三個集團涉入組頭和簽賭,其中另有一中部顏姓民代,但是報紙不曾指出他的名字。但指出涉案者指示海線與竹聯角頭脅迫球員。蕭登獅之後還多次競選政府公職,第14屆省農會選舉賄選、2001 年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指示樁腳。2006 年的 6 月 13 號,在蕭登獅準備再次參選立委前,花蓮高分院對十年前的簽賭案判處蕭登獅兩年六個月徒刑。當時報鷹的球員們第一時間就沒球可打的情況下,蕭登獅這種政客不但完全自由,而且還可以出來選公職。
身為球迷的你除了抱怨聯盟球團和球員操守不良,識人不清,你可曾投票給這些與黑道有關係的人當民代、立委、縣長?這次米迪亞事件爆發,請台北縣的球迷好好回想一下。當然,等一下會再講到去年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的事。
除了民代之外,檢調警方中的不良份子是另一個簽賭事件中配合或屈服於幕後黑手的另一塊拼圖。時報鷹案一審的名單中有幾個不是球員也不是黑道的人:
姓名 職稱 涉案內容 犯罪法條 1997 一審 郭建材 保五總隊警務佐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恐嚇 4年、2百52萬銀元 高伯男 保五總隊警務佐 與簽賭集團掛鉤 恐嚇 1年2個月 郭文 高雄港警所偵察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恐嚇 2年6個月、120萬銀元 劉新發 前鎮分局組長 指使球員放水 詐欺背信 1年8個月、120萬銀元 資料來源:台灣棒球資訊網
如果你是球員,找上門來的人打著民代、黑道、還有檢警身份上門。願意談就吃大餐,看表演,不願意談就是刀槍拳頭,順便問候一下你家人的安危,你會怎麼做?
時報鷹事件到些還沒結束。原本為了擺平社會輿論,法院和檢警大肆掃蕩中南部組頭與相關民代。檢方還有一份二十七人名單,包括:
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洪佩臻(改名:洪浩人)、黃清文、賈西(改名:凱撒)、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克魯茲、賴有亮、白昆弘、張耀騰、黃忠義、廖俊銘(改名:廖剛池)、黃杉楹、陳彥成、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
資料來源:台灣棒球維基網
都是各隊中精英中的精英,更是列出了味全、兄弟隊的主力。如今這些球員有的還在場上,並是國家隊的常客,其它則是各隊總教練,甚至有擔任過國家總教練。由於花蓮高分院 2006 年對蕭登獅判決是:
八十五年八月五日,蕭登獅以電話遙控,由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張正憲、尼洛等人在比賽配合,放水給統一獅隊,讓蕭登獅首度詐得巨額賭金,蕭登獅並將七百萬元酬金交給郭建成,再轉分其他人。蕭登獅並與統一獅隊員牽上線,利用球員江泰權與他是鄰居關係,配合打放水球,分別致贈一百萬元給郭尚豪、投手鄭百勝,只要每場放水一次可獲五十萬元,其他球員四十萬元。蕭登獅在十月間,又透過兄弟象隊球員陳義信連絡洪一中、林易增、吳復連等人,再透過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連絡黃忠義、王傳家、張耀騰等人配合打放水球,由於每場輸贏達一千萬元,蕭登獅因而獲得鉅額賭金。
如果你堅信雖然環境不佳但簽賭主因仍是時報鷹球員操守不佳。用同樣的高標準來看這一個判決, 27 人名單上的人是不是比時報鷹球員清白,大家可以自己判斷。為何時報鷹這群年輕奧運銀牌國手們被一網打盡,而其它的民代、組頭、黑道、還有不得不配合的球員事後卻毫髮無傷?做政客的做政客,做組頭的做組頭,當黑道的當黑道,打球的照常打球?
在台灣當組頭經營賭博明明就是違法的,1997 年一審時海線老大李茂發和他的手下共五人,與林國清等蕭登獅合夥人共四人,與林百村一人都是以經營簽賭站,以「賭博」法條起訴定罪。可見經營簽賭站是有罪的。而且共犯結構中是最好抓的應該就是組頭。為什麼日後數次案件中組頭常常是在媒體上,或是和檢警約談一下,指認幾個人就回家了呢?這就要講到第二部份,「司法、聯盟、球團」的隱瞞消音了。
如果二十七人名單要比照時報鷹案來處理的話,各隊主力轉眼間就會抓光。職棒沒有足夠球員可用,可能當年就收攤了。司法部門顯然受到極大的壓力,不論是來自聯盟和球團,或是來自黑道組頭,或是來自想要自保的民代,擋人財路的事在台灣是做不久的。這個案子無論如何是不能辦下去。因此就連時報鷹案也是能拖就拖,蕭登獅的農會綁樁等案幾年就判下來了,他的簽賭案九年才結束。
而聯盟及球團從一開始對放水事件的態度就是:「一、當球團掌握證據時私下開除。二、一但檢調搶先發現,球員被約談就馬上開除,直接公開切割關係」。第二個方法雖然會冤枉很多好人,甚至成為球團另類拋棄球員的方法,不過那也就算了。第一個不公開的手法,卻造成球迷對球團的不信任。也造成球團不論為何釋出球員都遭到球迷懷疑的窘狀。底下是例子:
黑虎與 1997 年時報鷹的事件後,接下來是 2003 年季中,前第一金剛投手蘇立偉轉進中信鯨不久,他的女友在蘋果日報指控中信鯨放水。蘇立偉的女友隨後對檢方翻供,該事件後來不了了之,但是在中信球團內除了蘇立偉事發就解約外,直接造成林仲秋被逼退。林岳亮、宋肇基、洪啟峰、楊松弦等中信鯨明星球員間接以各種名義無故解約,並得到各隊默契不加錄用。這是球團消音法首度受到球迷注意。
2005 年的職棒簽賭事件是第二次有檢方起訴的事件。 2005 年 7 月 26 號,La new熊隊捕手陳昭穎在球場開賽前直接被檢方帶走。而誠泰Cobras隊二軍教練蔡生豐也遭拘提。並且波及數名洋將,包括在案件曝光前於季中突然不告離隊的牛隊泰迪和防護員桑塔那。和受到限制住居的中信鯨隊吉龍、La new 熊隊的羅德里茲。該年各隊總教練與領隊碰到媒體,流行聊「洋將不好管理風」。但是 2005 並沒有任何一位洋將被起訴。反而主辦案子的檢察官遭到起訴。
承辦 2005 年職棒簽賭事件的檢察官徐維嶽,當時是查賄績效全國第一的司法英雄,寒窗苦讀、功成名就的奮鬥典範。在辦理職棒簽賭案的時候,檢方於 9 月 5 號,指控徐維嶽在多起賭博性電動玩具、盜採砂石等案件中涉嫌索賄。徐維嶽與偵六隊第四組組長林旭鵬涉嫌貪瀆遭拘提。同案的相關嫌犯供稱,徐維嶽偵辦職棒簽賭案期間,由於監聽組頭與球員勾串情形,掌握不少關於球賽的內幕消息,返家之後把訊息告知親朋,有人據以簽賭並贏了不少錢。雖然雲林地檢署表示該案不會因為徐維嶽而不了了之,但最後組頭杜明澤、陳孟宏、陳春風等人都無罪,只有洪琮証、陳昭穎、戴龍水三名在九月前有認罪的棒球人被判刑。既然案子是從「監聽組頭與球員勾串情形」而起,最後組頭沒事,只有球員遭殃。徐維嶽被調走之後,這個案是怎麼辦的不言而喻。
徐維嶽是墮落的天使,還是擋到財路被人陷害的天使,亦或兩者皆是,也許永遠沒有答案。徐維嶽最後是判 4 年徒刑、減刑為 2 年。2008 開始監委重新運作在開秋後算帳,徐維嶽第一個就被抓出來修理。大家不妨多加觀察。 2005 年案子只見「黑道、檢警、司法、聯盟、球團、球員」,獨不見民代,有認真看新聞的人也知道當年中南部博性電動玩具、盜採砂石是什麼樣的人在做的。2005 年民代變成藏鏡人,案子也半調子。但 2007 年再爆發的簽賭案,民代就沒那麼幸運了。
2006 年季中兄弟象隊以消音法把明星球員,黃金三劍客之一的蔡豐安放入當時擺明就是要處理球員的讓渡名單中。結束了蔡豐安的職棒生涯。牛隊領隊趙宏文對媒體人說出「揮淚斬馬謖」,而兄弟象隊的洪瑞河也表示球員應該「要用良心打球。」但是整件事不曾進入司法程序,但這種消音法引起球迷強烈反彈。
該年正逢陳金鋒回台灣加入 La new 熊隊,熊隊從墊底,到 2005 年下半季拉尾盤,到了 2006 勢如破竹,橫掃上下半季冠軍。在台灣系列中面對季後賽中勝出的統一獅,又再以四場全勝橫掃了統一獅,拿下台灣第一。前往東京參加第二屆的亞洲職棒大賽,擊破韓國與中國,兩度一分敗給日本火腿勇士隊拿下台灣冠軍隊伍在亞職至今最好的成績。但就在台灣系列最後一戰前,La new 的林光宏投手教練遭黑道挾持。La new 在赴日前撤換投手教練。隨後林光宏教練也受到體壇封殺。
而把林光宏綑綁放到後車箱帶走,脅迫他簽空白支票的黑道人士呢?
打假球疑雲/強押前熊隊投手教練 4嫌判刑
前職棒熊隊投手教練林光宏遭挾持打假球案,高雄地院2日分別將林光宏押往旅館,並控制行動自由的李俊明等3男1女嫌犯,依妨害自由罪處2至3月不等徒刑。
法官指出,涉及妨害自由的李俊明、潘永祥、陳柏強等3人各處3月;另況奕璇處2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竹聯幫平堂堂主田震宇(38歲)與魏士原及女子況奕璇(32歲)、潘永祥(25歲)、陳柏強(28歲)、李俊明(29歲)等人都是認識朋友。
易科罰金,是的,他們罰金付完就走了。和十年前綁架兄弟、三商球員的歹徒一樣。只是當年的兄弟和三商球員之後還有球可以打,林光宏被綁架而且再也不能回到棒球職場上。這種司法正義換成是你,你願意把性命寄託在上面嗎?我在些事件後曾寫信投書司法單位,致法務部長的一封信。內有高雄地檢署判決新聞稿。
2007 年 8 月 23 日,台南縣議會現任議長、中國國民黨台南縣第3選區立委提名人吳健保藉由中信鯨隊球員曾漢州安排打放水球。台南地檢署約談中信球員曾漢州、王宜民、許人介、紀俊麟、蘇哲毅五人。該案最後造成曾漢州、紀俊麟、鄭昌明、陳健偉、黃貴裕 5 位明星球員遭中信開除。檢方最後起訴 12 人,吳健保被求刑 6 年,吳健保手下黎紹君、周宏哲及配合匯款的陽信銀行職員許鳳琴、開設簽賭網站的張志國等人,分別被求刑併科罰金。
記得之前我問過中南部博性電動玩具、盜採砂石是什麼樣的人在做的嗎?如果你想不起來,也許這篇 2005 年報導可以提醒你:盜採砂石暴利十億 南縣議長吳健保遭聲押。修正:至於經營賭場的吳健保在國民黨要求下後來坐了幾年牢?僅 15 天。吳健保複審再審,最後僅坐 5 個月牢。台南地檢署裁定不准易科罰金,本來要求他坐滿五個月。不過從 2008 年 4 月 10 日,蹲到 4 月 25 日,台南高分院列舉 4大理由准科罰金 吳健保獲釋。就這樣 15 天。這種司法正義換成是你,你願意把性命寄託在上面嗎?
看到些,大家已經知道幕後除了黑道組頭之外,還有檢調人員(2005)、還有民意代表(2007)。如今真的爆出球團,真的出乎意料嗎?
施建新今年七月在PTT上語重心長的說職棒隊中仍有人打水球。事後被強迫開記者說明該文只是誤會。現在檢方與新聞指向施建新找黑道天道盟份子林秉文一起買下米迪亞暴龍隊。如果你是施建新,自己找黑道來會笨到自己說出來嗎?還是又成了一位不小心擋人財路,遭到栽贓陷害的職棒苦主?如果這一波還是只抓球員、教練,甚至把施建新抓走,結果組頭、民代都沒坐到牢,球迷會覺得沒事了嗎?你會相信表面報導的真現嗎?如果職棒就此倒閉,你覺得「黑道治國」就消失了嗎?
再談一些眾多職棒簽賭事件的模式。案子都在八月以後才會爆發。案子自 2005 年後年年都被爆出來。檢調司法處理到最後結果都是球員終生禁賽,黑道、組頭、民代易科罰金。如果司法有重視這個問題,會讓它每年爆發嗎?當事情屢屢爆發,司法、檢調、警方的消極態度,這麼多年來不需一言就已經讓球迷知道背後的利害關係。司法警方抓了球員,球員就終生不能再打球。那被抓的黑道和涉案人員易科罰金就回家了,這樣叫什麼正義? 還是相關單位也不想擋人財路?組頭是違反法律的,現在又有運彩,案子從組頭辦起真的有那麼難嗎?職棒簽賭對台灣體壇影響那麼大,受牽連的球員更是終生禁賽,也難回三級棒壇當教練,司法單位對抓到的組頭、黑道、民代一定判得那麼輕鬆嗎?
球迷們又做了多少保護球員的事?每次選舉人民都有義務了解你選的對象是不是有不良背景,就像聯盟要了解新進球團的背景一樣。球迷們該捫心自問,在指責球團和聯盟不小心引狼入室的時候,你的選票又引了誰入室?這次事件和天道盟份子林秉文有關。台北縣的球迷想過自己把票投給誰了沒?如果每次爆出簽賭案,你做的事是嘲笑中華職棒和中華職棒的球迷,對職棒感到失望再也不看職棒,痛罵球員沒有操守,罵政府聯盟和球團無能,轉過頭來又把權力給了幕後的黑手,那球迷也只是這個共犯結構的一部份。
前幾個週拜,我要去看新莊的象熊戰,因為多出一張球票,於是詢問一位曾經提到他想在開一間棒壘練習場的小學同學有沒有興趣一起看比賽。他的回答是:「中華職棒喔?不要,心裡有陰影。」他說的沒錯,在大環境沒改變,沒有一個可以阻止黑道對球員威脅利誘的制度前,在沒有人敢擋組頭財路前,台灣的職棒,乃至於任何運動都沒有安全的一天。但是我不是為了什麼狗屁聯盟、球團、政府、法院、檢警、民代、黑道、組頭進場,我進場只是因為我想支持沒有人保護的球員。他們從小到大為國家隊奉獻的時候也沒聽到誰為他們說一句話。只聽到他們屈服時的責罵聲,諸如涉案的球員應該全部死刑之類不經大腦的發洩。我也為了這些真的堅持要改善職棒環境的老闆與球團進場。我相信只要球迷都可以看清事實,台灣棒球就有進步,正常化的希望。
我不是球員,也不是球團人員,也不知道什麼內幕,我只是一個研究生,平常對歷史和時事有多深入探討的習慣。以上資料都是從各年份不同的簽賭案報導中抽絲剝繭,看出重複的模式。我不知道為什麼從來不曾看到人整理這些資料。也許笨的人是我,也許我在擋人財路,明天出個門就回不來。不過如果台灣只能以這種程度存在,那不活在這裡也罷。
增於2009年10月27日:對於這篇文章一年後再度成為焦點,個人心情是沉重的。不過換個角度思考,也許更多人能因此跳脫批評球員發洩情緒的模式。因為把錯誤歸咎到最小的環節上,無助於了解事情真相,也無法尋找解決的方法。
參與放水的球員絕對有錯,但僅把改善的希望寄望在每個球員都有完美的道德,和無求於人的處境上,就會看到同樣的事一再發生。政府、檢調、聯盟與球團在制度上的問題十四年來沒有改善,組頭威脅利誘的水球問題就沒有稍減的可能。人要相信人性、但不能試煉人性。
這篇文章的內容寫在一年前,但是在那之前我就已經有了相關的資訊和看法。僅管知道問題沒有改善,我每年仍是開心的欣賞台灣的職棒,看我喜歡的球員打拼。
所以如果你想放棄台灣棒球,在那之前請你也看看小弟「相信改變或是寧為玉碎」一文,這是我能快樂進場的原因。保證沒有這篇那麼臭長(笑)。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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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侵略計畫 - 莎喲娜拉.再見‧中華職棒
竹板凳 - 致法務部長的一封信
竹板凳 - 也談禁藥聯盟和放水聯盟
竹板凳 - 職棒與癌症 知識教學
碩士論文侵略計畫 - 清創與重建—從米迪亞釋出雙陳談起
1997 李茂發籤注集團首腦疑是顏姓民代
1997 一審判決書
檢察官改革協會 - 職棒簽賭案 換人繼續辦
今年現場看球戰績:
1 熊練習賽,綠隊輸一分
2 熊熱力賽,輸一分
練習賽結算: 0 for 2
正式季賽:
3/21 暴龍 @ 新竹牛,暴龍輸1分
3/26 暴龍 @ 新竹象,暴龍勝6分
3/29 熊 @ 新莊龍,熊勝5分
4/05 象 @ 澄清熊,熊勝1分
4/12 熊 @ 天母鯨,熊勝6分
4/13 熊 @ 新竹鯨,熊勝3分
4/20 牛 @ 台中熊,熊勝6分
5/10 獅 @ 新莊熊,熊敗1分
5/11 獅 @ 新莊熊,熊勝3分
5/15 熊 @ 新莊暴龍,熊敗1分
5/23 熊 @ 新竹牛,熊勝6分
6/11 熊 @ 新竹象,平手
6/20 熊 @ 新竹牛,熊敗2分 (泰山200轟)
7/13 獅 @ 澄清熊,熊敗6分 (第一屆熊網歡樂盃)
7/24 牛 @ 新竹象,牛敗1分 (陳致遠再見轟,落在腳前)
8/02 熊 @ 天母獅,熊勝1分 (強森15連勝破聯盟紀錄)
8/03 熊 @ 新莊獅,熊敗11分 (鍾承佑首打席全壘打)
8/29 熊 @ 新竹龍,熊敗1分 (九局下EZ、Burnie兩支陽春彈,小頭衝本壘再見觸殺)
9/06 熊 @ 新莊鯨,熊勝3分
9/20 象 @ 新莊熊,熊敗3分 (主場外移,長榮日)
9/25 熊 @ 新竹象,熊勝1分 (第六局一進場就被打全壘打)
10/10 牛 @ 澄清熊,熊勝1分 (熊隊下半季封王)
季賽結算: 12 for 22, 1 tied 勝率 0.545
熊隊季賽: 11 for 19, 1 tied 勝率 0.578



「簽賭像野草一樣春風吹又生的癥結點,正是蔣家留給台灣最大的危機黑道治國...」 看來你還是喜歡將自身的政治意識型態走私進棒球裡,那我也順著你來談一下政治喔。 上面這句話,應該有更完整的說法:「蔣家遺留的黑道治國,在李登輝、陳水扁手下發揚光大。」 「已經被判刑四年以上的人犯,不到半年可以跑出來重操舊業。這種司法正義換成是你...」 判四年是一審,而非定讞。 台開案,趙建銘一審判6年,他有被關6年嗎? 「蕭登獅兩年六個月徒刑..蕭登獅這種政客不但完全自由,而且還可以出來選公職。 」 如果選罷法34條可以比照球員的終身禁賽,也就是判刑過的,一律「終身禁選」,相信也蠻爽的; 不過別忘了,民進黨的民選政客裡面,有前科、有判刑紀錄的,也是一大堆喔。。 「雖然雲林地檢署表示該案不會因為徐維嶽而不了了之,但最後組頭杜明澤、陳孟宏、陳春風等人都無罪,...這個案是怎麼辦的不言而喻。」 徐在2005.9月被聲押,但在一個多月前,法官就以「錄音帶證據力不足」駁回黃姓承辦檢察官對杜等人的聲押。 證據力不足,到底是檢察官的錯還是法官的錯,有討論空間, 但用「不言可喻」這種誅心論的暗喻寫法,恐怕是不負責任的。 「你知道初審要關六年的吳健保在國民黨要求下後來坐了幾年牢嗎?僅 15 天。」 這是三個案子,版主卻故意混用在一起,好像又想影射什麼;或者,只是單純的沒做好查證? 1.六年。吳健保因勾結中信球員打假球,「求刑6年」。所謂「初審要關六年」,不知是那個案子? 2.在國民黨要求下。吳健保因「曾文溪疏浚弊案」遭到台南地檢署羈押,國民黨台南縣議會黨團書記長姚溪海前往地檢署表達關心後,26日又發動黨團議員進行連署向地檢署提出陳情,希望能讓吳健保在即將召開的定期會前獲得交保,返回議會主持議事運作。 3. 15 天。吳健保因「經營職業賭場」,二審判刑5個月確定,15天前被台南地檢署發監入獄,吳妻委託律師提出聲明異議後,台南高分院昨天認為南檢發監處分不當,裁定「准吳健保易科罰金」。 「司法單位對抓到的組頭、黑道、民代一定判得那麼輕鬆嗎? 」 罪刑法定,不是法官要怎麼判就怎麼判,裁量權沒有大到那種地步。 這些爛人通通處死刑,也許大快人心;但是,法治就可不要了?這不就又回到你討厭的極權社會狀態? 如果強烈認為法官有偏私,那麼,除了「進場支持沒有人保護的球員」外,有空還可以參加「法官法」立法聯盟,或是什麼司改會之類的,以行動來提升司法品質。 李登輝+陳水扁,執政近20年,司法品質還這麼爛,豈不該死? 「球迷們又做了多少保護球員的事?每次選舉人民都有義務了解你選的對象是不是有不良背景...你的選票又引了誰入室?」 選民的確該為選舉/選擇的結果來負責。不過,刮別人的鬍子前,是不是要把自己刮乾淨? 版主要不要說一下,你過去十年的選舉,都投給哪些「清白」的人,我來找他們的黑資料給你看。 打了第三次,才發表成功,好累...
政治意識型態和這篇文無關。你自己也承認蔣家遺留的黑道治國,就不用講得好像我有故意誤導誰一樣,這是棒球文,我立文目的是要寫黑道治國對造成職棒簽賭案不斷發生。如果想討論黑道治國誰比較嚴重 google 去找地方討論。或是可以等我有閒著沒事寫一篇的時候再來討論。不用走私到我的棒球文裡。 我還不知道蕭登獅是國民黨的,我還以為他選立委那時是無黨籍(因為他姪女是國民黨推出來的,後來他姪女退選),不過你出來講那我就相信你了。 吳健保的我寫得很清楚,來源也很清楚。你要否認職業賭場和運動產業有關,那我尊重你的立場。 至於是誰走私政治意識型態到棒球裡,看完這些你還講得出「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那也是你的自由吧。 還有,你好久沒來熊網了啊。
美日發生放水事件時也是黑道介入.但後來聯盟反應如何大家都知道.各國都有黑道垃圾民代甚至不肖檢警.而人是經不起誘惑也受不了威脅的.但是都沒辦法嗎?我想聯盟球團的把關.球員工會球員交易保防系統...等等制度的建立是現實中可以做好的.過去這些事如果聯盟能清楚的公開.媒體雖然問題也很多但是至少可以給不肖者壓力使他們能發揮作用.球員的福利像工會.FA等等如能完成不但能使球員有更努力的動力也提供了保障.讓他們遇到問題時不是一個人面對而是有工會撐腰.保防系統過去那魯灣就有作過成效不錯也能在問題發生之初加以處理.有那麼多方法聯盟球團一個都沒做該死而球員也不團結去爭取又該怎麼說呢?現時台灣有許多人生在這一社會不設法使它正常起來不作好公民的責任只想靠有一天有救世主來改造這個社會是與職棒圈的人無異.
其實以美日來說,和台灣最大的不同是他們做了制度上的改變。對簽賭事件有制度可以依循,就可以把事情限制在個人操守上。比如1989年大聯盟安打王 Pete Rose 簽賭,也沒有因此造成大家不看大聯盟。美日職也不是就不會一再發生簽賭,只是他們的簽賭不是制度上的問題。
這種民間的事情,本來就是民間要先想辦法重整,改造制度,然後才能根據不同的事物範圍請求政府支援。今天歡樂聯盟什麼都不做,就在那邊喊政府要幫忙,政府當然幫不了忙啊!職棒本來就不是 state action,當然無從介入,他只能做的就是從外圍肅黑而已,而這種事情從以前到現在都有在做的,不然那些檢察官、調查局幹員、警察抓了那幾次涉入打假球事件的黑道,是在抓什麼的?你以為他們真的沒有在作事?是聯盟沒有擔當,不敢主動與政府合作!所以不要再怪政府了,和聯盟沆瀣一氣批評政府根本是沒有擔當的作為。
部份認同。有些惡法或是不合時宜的法令,政府應該要主動去改。尤其是簽賭案一再發生,我不信政府不知道如何可以讓主導簽賭的組頭黑道付出更大的代價,以達到嚇阻作用。 但是換個角度來看,聯盟自己都要裝傻,的確沒什麼資格去怪政府裝傻。
氣到發抖了,盜亦有道根本就是屁話一句。 我真的無法理解黑道這種東西,仗著拳頭大,死都不照遊戲規則走,這種沒種跟別人公平競爭的行為真是有夠孬的。 呃,對不起我太情緒化了。 其實很懷疑從制度面下手或調高薪資水準對防堵黑道介入到底有多少效果。這樣一來也不用利誘了,縱然你年薪百萬千萬,文中提的子彈一顆五百元,一把槍附贈家人照片一張丟在球員眼前,有幾條硬漢能不妥協? 或許需要挑隻雞剁成肉醬才能嚇嚇幾隻猴子吧......。 誰敢剁呢? 又或許,我等一下個門買午餐就回不來了......。
所以就只剩下選票是球迷們可以用的武器了。
感謝大大整理的資料..其實很多年前我就知道這種生態了..不過我不是從電視上也不是從媒體上...是從一本日本人寫的小說看到了...看了後震驚不已...書名叫夜光虫...寫的是..一個日本投手來台灣打職棒的故事..後來他打放水球..殺了隊友..最後還當了殺手...一幕幕看來熟悉又..熟悉的是故事中的職棒跟我們家的職棒一個樣..描寫的很仔細...驚悚..所有簽賭案的發展跟他說的都一樣..後面有牽涉到民代..警調..最後是政治家丫...台灣真的沒救了嗎...真希望他只是個小說..
小說裡有部份當然是誇大了,但是夜光虫在台灣出版當時對棒球迷來說是滿轟動的。其實除了小說中所說的外,媒體也許也有一些責任吧。
感謝版主發揮研究的精神,整理資料,看了只有搖頭與氣憤, 沒辦法,選舉制度中要有權之前要先有錢, 金主是上位者獲得權力前旳重要力量, 其目的無非就是要掌權者的回報,這是政治食物鏈, 由此也可以瞭解版主所言的共犯結構。 無辜的是球員及教練,因為弱勢, 只能一再被犧牲、當墊背, 而球迷也只能催眠自己這是最後一次, 怒啊~~~
其實看清背後的犯罪關係,什麼時候才能讓簽賭案成為最後一次,其實大家很清楚。人民要施予相關單位壓力,並且努力選出優良的民代,讓他們改善制度上的缺點。楊清瓏教練說的新立專屬的「運動賭博法」,加重介入或主持運動賭博的刑罰,應該是一個開始。但是怎樣的民代才會願意修這種法,就考驗大家的智慧了。
謝謝樓主回應。。 「政治意識型態和這篇文無關。」我也希望如此,所以,對於棒球文中要搞意識型態的置入行銷,我們都要提高警覺。 扯蔣家卻不講李扁,這種明顯的黨派偏私,很難讓人視若無睹吧。 事實上,蔣經國死的時候,台灣還沒有職棒耶。。黑球案硬扯蔣家,也真的太扯了。。 若要說明黑道治國造成黑球,從李扁執政談起,不是更合理? 若要說明黑道治國的淵源,從台灣史中移民社會的「結頭文化」談起,不是更合理? 「我還不知道蕭登獅是國民黨的...不過你出來講那我就相信你了。」我有說他是國民黨的??? 我又看了一遍,好像沒有耶... 還是因為我說民進黨被判刑的政客一大堆,所以,你「推論」我認為蕭登獅是國民黨的? 重點不在於他是什麼黨,而是政客的參選條件是由選罷法規定的, 因為他搞假球,所以該讓他自動「褫奪公權」,情緒性夠,但邏輯不通呀。 我談的是法律/法制,你卻認為我要袒護這爛人, 太讓我傷心了吧... 「吳健保的我寫得很清楚...」 真的嗎?? 那下面這句引證錯亂的話,你的解釋是?? 「你知道初審要關六年的吳健保在國民黨要求下後來坐了幾年牢嗎?僅 15 天。」 「誰走私政治意識型態到棒球裡...」反正我們的文字都會留下記錄,接受公評囉... 「看完這些你還講得出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那也是你的自由吧。」 我好像沒講「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別推到我頭上啦... 事實上,政治做為上層建築,本來就與其它領域相互滲透, 想要一刀割,還得看刀子利不利。 不過,政治不等於特定黨派,是吧。 台灣的惡質政治導致棒球污染, 若先戴上藍綠的有色眼鏡後才作分析,恐怕很難找出污染源。 這不就可惜了版主寫了這麼長一篇文章的用心良苦? 所以,斗膽冒犯建言,不是我的自由問題呀^^ 難道,你沒看出我的用心良苦喔.... 「你好久沒來熊網了啊。」可能自覺對熊或劉老闆的忠誠度不夠,無顏見江東父老呀...
Tango大,為了不爽我提到「蔣家開啟台灣黑道治國,衍伸下來的問題造成今日職棒簽賭無法斷絕。」你還能硬插結頭文化,說我扯,請問結頭文化是有選舉綁樁嗎? 歷任總統誰比較嚴重其實只是在比爛而已,可是這篇不是政治比爛文。至於蔣家開敐台灣的黑道治國是歷史事實。他們也不是在台灣才發明這套,他們只是把在上海發明的那套帶到台灣用而已。這是歷史共識,你第一篇回文也同意了,我不了解你在盧什麼。 如果你這麼想討論蔣李扁誰比較爛,寫在你自己 pixnet blog 裡,我會很樂意去造訪的。其實大可不必來亂入一篇探論黑道政治主導職棒簽賭的文。你無法視若無睹也無妨,不過就不用裝作在棒球文的姿態,承認自己是為了政治意識型態才難得那麼努力回我文就好了。 至於蕭登獅,你自己前文對蕭登獅回應「如果選罷法34條可以比照球員的終身禁賽,也就是判刑過的,一律「終身禁選」,相信也蠻爽的;不過別忘了,民進黨的民選政客裡面,有前科、有判刑紀錄的,也是一大堆喔。」。放個「不過」通常是代表舉出相關相反例子用的。 吳健保簽賭案的確是判六年,相關新聞在 google 上打「吳健保 自由時報」就出來了。剩下的我只是寫以前例來看判六年可能會關幾天。多半還是易科罰金而已。 至於是誰用藍綠的有色眼鏡後才作分析,你要說是我,那就是我吧。反正我寫文的目的是指出簽賭背後的共犯結構。我也盡我能力作了。你覺得我是為了藍還是綠寫這篇文,說真的 i don't give a rats ass. 我是為台灣棒球寫這篇文的。
感謝克保兄在所有人對職棒簽賭案逐漸習以為常, 甚至選擇聽而不聞的當下, 仍然給我們擲地有聲, 鏗鏘有力的的文! 只是, 該看到的人, 會繼續選擇聽而不聞嗎? 其實對中職稍有關心的球迷, 雖然沒法像克保兄般抽絲剝繭, 理足頭緒. 但是這麼多年的"教育"下來, 對共犯結構的形成相信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認識. 只是台灣劣質的政治文化紮根實在過深, 既得利益者的層面也影響得太廣. 曾擔任地方基礎建設公職的我深深了解到, 太多的東西, 要改變, 難字一個! 現在, 我只想祈禱, 祈禱棒球之神能夠給點奇蹟. 只是, 棒球之神應該也知道, 這恐怕不是祂能夠幫得了的忙...(苦笑) 今晚是熊隊的封王夜, 望著電視螢幕裡面煙火以及藍絲帶齊發的夜空. 那是我心中曾經極度的想望啊! 原本以為不會再有感覺的我, 看完你的文後, 心裡卻還是泛起了隱隱的痛...
今天熊隊的封王夜,望著電視螢幕裡面煙火以及藍絲帶齊發的夜空裡,球員看到球迷的熱情也特別拼。我就在現場玩和球友們拋彩帶,玩得超 high。賽後還在高鐵站和李怡慧主播和工作人員聊了一陣子。La new 是支努力把屬地主義和二軍做好的球隊,支持起來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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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章,要反對的人請自己去寫一篇,不要用bbs式的回文。既破碎又虛空。 寫文時記得把立意和舉證分立出來,舉證無以立意或舉證錯誤或舉證部份錯誤,都是可以被人檢視的。最後再來個連結於此,大家關心的話會過去看的。 也請版主把某些懶得回的文限期刪除吧。
我相信這篇文絕對不是完美的,我引用的來源也都是報紙或像檢察官改革協會等的新聞存稿。有些新聞引過來,我朋友讀完指出新聞稿中不少的錯字。希望以後真的看到改革的時候,會有更多更好的文章與資料來源。
教嗦殺人等同殺人,但教嗦放水並從中獲得大利者,卻判得遠遠不如實際放水而僅得小利者,這難道還不算不公平;一場球可以賺上千萬的利潤,抓到卻只要罰個幾百萬? 再者,現有的賭博罪只罰個人違反善良風俗,但這些組頭卻害得整個產業結構性崩潰,這當然要多拿他們的錢來補足這個結構性崩潰,而不能只當個人罪處理。這也是為什麼公共危險罪比謀殺更讓人心生畏懼, 要判得更嚴訶,只可惜台灣只有(個人)賭博罪,沒有(公共)賭博罪,一切只能當成在家打麻將處理,罰不重,怎不叫人心寒? 版主文立意在此,閒者只會談現有法治,難不成法律是放水球員訂的?還不是那些民代豬公訂的,他們要從中獲利,當然把自己的罪訂輕一點。 每每看到理性有餘,智識不足的回應就想ooxx。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聚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這種法對職棒簽賭來說根本是不合時宜的。
這篇文章應該是目前看過關於假球事件寫得最透徹的... 共犯結構球迷看久了也會了然於胸, 但無奈的是選民恐怕很難在短期(長期或許也是)就改變他們對於這個結構的想法... 這個龐大的既得利益結構,背後的勢力連檢調恐怕都要畏懼三分,如果要改變結構,用選舉的方式去做要非常漫長,當然比什麼都不作要好就是了。
不用選舉的方法那大概也沒有其它辦法改變吧... 總之,這是台灣社會最無奈的地方。
看完覺得蠻無奈的 最無辜的是那些被脅迫打假球的球員 唉.......
幫球員的唯一方法就是認識簽賭案會一再發生背後的真兇,然後到場上給還在努力的球員支持,在場下也要試著用選票幫球員把兇手排除掉。
給沒有 pixnet 帳號當留秘密回應的朋友,我無法在該留言下讓你看到回應。不過如果要轉載,只要寫清楚來源和連結即可。謝謝
克保真強 拿出一堆人們遺忘的資料 其實最爛的就是那些民代 檢調 警察...等 公務人員 叫老百姓不可賭博 賄絡 但不該做的他們卻常常在做 被抓到也不痛不癢的 甚至於不承認 就沒事 真是夠...的 ps:很高興大家一起在澄清湖拋彩帶
去年也是 10 月 10 號拋彩帶,只是地點在台南。那天也很 high ,不過感覺起來還是在澄清湖主場拋比較 high 耶。昨天真的是一場很精采的比賽。
版主,您說的吳健保買球員打假球案件,至今尚未判決,並無所謂初審判六年的事情。請仔細看你連結的新聞內容,那是檢察官求刑六年,並不是法院判刑六年。 吳健保被關十五天的案件,並不是所謂買球員打假球案件,而是他自己簽賭案件,那是另一個案件。那件案件判十個月,原本是不能易科罰金,得關到底,但是因為遇到減刑,所以減為五個月,而判五個月,原則上都是可以易科罰金的,不能只因為討厭他,就剝奪他的權利。 另外,版主說的盜採砂石案,吳健保第一審根本就是被判無罪的。 我不是要幫吳健保說話,只是希望有助於版主解讀資訊的正確性,避免議題失焦。
感謝指正,小吐槽和 Tango 是對的,的確是檢察官求刑。至於吳健保盜採砂石案還會再審。順便提一下,審理吳健保賭場案的檢察官陳鋕銘表示過:「吳健保在南縣經營職業賭場,賭資鉅大,還帶前副議長郭秀珠於過年期間在賭場豪賭,郭賭輸8000多萬元」。該件案子還可以只交罰金,他其實是一天也不會被關的。職棒這個最後會怎樣就等著看吧。
Tango 如我之前所說,如果要專門討論政治,請自行寫在你的部落格上,我不會在棒球文裡討論政治,或是你要移去我參加 830 遊行的文也可以。 你的言論裡有很根本的錯誤。不是有黑道就叫黑道治國。美國也有過黑道治國的時代(LBJ總統就是),但是後來他們努力移除了黑道的影響。現在美國也仍有黑道,但是已經不是黑道治國。世界其它國家也都多少經歷過黑道治或的時代,如日本、義大利等。但是台灣不必永遠都是黑道治國。不是黑道治國的環境下黑道也不會活不下去。因此不是結頭文化有黑道雛型就是黑道治國。希望你不要硬扯太遠。 之前你的回應還有對本文指教之處,這篇存政治討論我已存檔,要的話到熊網說一聲,我會貼回去給你,讓你可以貼在自己的部落格裡。
開版大分析的確有理,當初我也是時報鷹的死忠球迷,無奈一夕間竟然整隊瓦解,當下我可是痛苦萬分,事後透過管道了解,其實球員的無奈與無助,讓我對台灣的司法與中職的高層相當失望.過了這麼多年,今天有緣看到網兄的文章,再次勾起我的回憶....謝謝你.台灣棒球加油....
如果有空閒的時候也進球場幫只想打球的球員們加油吧 ^_^~
整理辛苦了Orz
那麼長一篇,讀的人也辛苦了 =_=
反覆讀了這篇文章好幾次也好幾天 實在不知該如何說 真的很無奈會有衝動想說,聯盟解散重組吧 不知道美日韓的聯盟組織結構是怎樣 為何台灣的職業運動還是在地上趴 明明我們的選手不比別人差阿
解散了共犯組織一樣存在,只是讓他們轉目標到下一個受歡迎的運動而已。可能是籃球,可能是甲組棒球,甚至又回去脅迫青棒、少棒。我不覺得那樣比較好。
有人說:「要反對的人請自己去寫一篇,不要用bbs式的回文。」 版主也說;「指教之處.....讓你可以貼在自己的部落格裡。 」 我只是好奇,台灣法律實務上把部落格視作「公開領域」,(除非另行設定密碼,限制閱覽人身份) 作者公開發表,自然要接受公開的評論, 為何反對/不同的意見,不能回應,而只能寫在自己的部落格呢? 另外,版主隱匿我的回文,卻又對我的回文作單向回應, 這樣讀起來不會很怪?? 民主社會,群意最大, 大家都覺得OK,我也沒意見啦...
我說的是「如果要專門討論政治的話,可以到你自己的部落格,或是到我 830 遊行的文裡討論。」斷章取意不好喔。 你的文我也秘給你了,你也客氣的回秘給我。把「離題討論」移到別處,那會是很好的討論,可是不要走私到棒球文裡,謝謝。 如果你堅持要回和本文主題毫無關係的留言,和來我 blog 裡貼「在家輕鬆賺錢法方」、「輕鬆減肥」、「你在找的保險」那些人又有什麼差別?
你的文章說到重點了 台灣從以前到現在給我的映像 官官相護 黑道 警察 檢調 民代 一家親 如果這些都沒有解決的話 那職棒不管是誰管或是有很好的防賭措施還是會出問題的 我到球場的想法也跟你一樣 都是支持那些沒以保護 為國家為自己的打拼的球員 如果台灣的環境能改變 說不定中華職棒也會是大家最喜愛的娛樂之ㄧ。
這是整個社會環境和政府結構的問題,要改需要有很大魄力的人。
我想認真查的話會動搖"盟本"吧 那就認真查吧,該倒的就讓他倒一倒。
盟本會不會動搖已經是其次了。如果台灣要正常化發展任何運動,這個問題都要先得到解決。
親愛的會員您好: 我們是PIXNET痞客邦的專欄編輯,感謝您用心經營部落格,由於我們非常喜愛您此篇文章內容, 因此我們將您此篇文章放上了PIXNET首頁專欄,希望有更多PIXNET痞客邦的會員閱讀您的好文章。 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服務專區與我們聯繫,謝謝^^ http://support.pixnet.tw/index.php PIXNET痞客邦
一篇好文,可惜因為幾句文字壞了文章的客觀性..... 詳如#1 Tangochen的分析......真的很可惜...... 但.....二位都是很用功的年輕人啊.... 球員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怪不得別人! CPBL管理成這樣,還能稱到現在,已經要感謝台灣人的厚道了...
如果闡述歷史事實會破壞客觀性的話,那真的可以不用看這篇文。
加油 正義之士
不敢說正義,盡量客觀就是了。
黑道治國有些嚴重了,試問全世界那裡沒有黑道介入? 從文章中不難看出台灣的問題是出在公平性和比例原則問題 混黑道也要講道德和公平 可惡的是願賭不願輸威脅利誘球員的心態 每次被抓的只是吃甜頭的小流氓 在台灣罪與罰不對稱的事處處可見
要說全世界地方選舉有黑道介入我想也是說得太嚴重了。國外倒是比較常見大財團或一項工業或工會影響選舉的。會說黑道治國是有背景的人選進民代,從鄉里長,一直到縣市議長,甚至立法委員。等到他們掌握修正法令,或是故意不修正法令來維護自己既得利益的時候,說是黑道治國應該不為過。 但是罪與罰不對稱的確是很嚴重的一件事。從 1997 年來,大家就知道台灣缺乏可以嚇阻脅迫球員,和主持簽賭集團的相關法令。如果只用目前有的賭博背信甚至妨礙自由等法令起訴,責任最大的人易科罰金就自由了。既然大家都知道問題在此,為什麼一直不見修法或增法來解決呢?
公視的獨立特派員,-黑鷹魔咒 : 線上影音專題報導 轉貼自中職官網討論區: http://www.pts.org.tw/php/vod/ 選獨立特派員,只到 10/22 可以看 中華職棒又爆發打假球事件,上個禮拜檢方大舉搜索米迪亞球團,發現負責人施建新涉嫌與黑道串聯,買下誠泰蛇整支球隊,再以現金和恐嚇的方式脅迫球員打假球。 今年七月,施建新在網路上寫了一篇文章,指球員打假球,讓球團很難經營。 沒想到,涉嫌恐嚇球員打假球的人,就是他。這次中華職棒遭到米迪亞事件的重創,再加上北京奧運的慘敗,很多人都認為,職棒已經到了危及存亡的關頭。 去年職棒看球的人數只剩下兩千人,是六年來最低點,兄弟象的領隊洪瑞河說,他們已經走到十字路口,如果明年的虧損超過四千萬,就要收掉球隊。 職棒簽賭,從1996年爆發時報鷹的事件到現在,情況不但沒改善,反而越來越糟。經過八個月的監聽,去年負責偵辦台南縣議長吳健保開賭站的檢察官說,球員涉案的情況,比他們想像中嚴重。 檢察官發現,職棒簽賭就好像一個南北組頭大串聯的遊戲,由各地組頭分別去買通不同的球隊,再一起配合下注。檢察官的起訴書總共提到四支球隊,除了被起訴的五名球員,其他的人都因證據不足,沒有被起訴,而他們現在都還在球隊裡。 相對於日本曾經發生的黑霧事件以及美國的黑襪事件,只要球員涉案或知情不報,球團都以高標準處以終身禁賽,台灣卻用駝鳥的心態,光要球迷相信他們是清白的。職棒19年,已經變成這個樣子,曾經擔任十一年國家隊總教練的林華韋看了實在很痛心,他說,職棒乾脆解散算了。 2001世界盃,林華韋帶領陳金峰、張泰山這些大砲,以五比一打敗南韓。如今南韓在奧運獲得九連勝,中華隊為什麼還在原地踏步。 明年的經典賽就要開打,已經有球團放話,不讓自己的選手參加,台灣的棒球各自為政,不是光開幾場檢討會就能解決,何時六支球團的老闆和政府真的有心,坐下來一起談,台灣的棒球夢才會開始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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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您說是蔣家黑道治國, 但外省掛黑道大抵不懂台語, 怎麼介入職棒賭博啊......像顏XX蕭XX這樣的地方角頭黑道, 和蔣家扯不上關係吧.
怎麼次篇又開始有人留言了? 我說的是「蔣家留給台灣最大的危機是黑道治國,而黑道治國是簽賭案一再發生的癥結點」。硬是要讀成「蔣家介入職棒賭博」好像有點斷章取義了。 說到蔣家,他們用的也不只外省掛黑道,蔣家為了得到美國國會的支推,需要維持「民主的假象」。因此需要在地的勢力才能達成綁樁、買票、作票等事。當然,有錢能使黑推磨,要找願意幫外省掛做事的台灣人也不是什麼難事。
版主,你這篇應該投書給各大媒體,媒體登了以後消息造成社會大眾論壓力,政府或公家機關單位才會有壓力要去辦....
現在的司法讓我失去信心...
""身為球迷的你除了抱怨聯盟球團和球員操守不良,識人不清,你可曾投票給這些與黑道有關係的人當民代、立委、縣長?這次米迪亞事件爆發,請台北縣的球迷好好回想一下。"" 這樣就跳到台北縣太快了, 可以多說點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0/today-so1.htm 麻煩從裡面找關鍵字到 google 搜索。
蔣家留下的黑道治國?? 哈哈...不光"只有"蔣家唷 在清朝受壓迫來台的不全都是善良老百姓 陳先生被抓入獄那段期間,是否有結識黑道也不是你我能知? 馬先生在選舉期間與黑道動作頻頻? 連我家隔壁那個警察也是一副流氓樣 國家領導至平民老百姓都是如此 去雅虎打上關鍵字或人名與貪污黑道連結 可以查到一連串唷 那我們又有什麼力量能回天 不過我很喜歡你的共犯結構 不光光只是政府要負責 聯盟球團也要負責 每次有類似情形發生 聯盟球團往往是鴕鳥心態 得過且過 沒展現決心 [只要有這情況發生 就一定提告] 就算告輸 也一定會告 往往都是莫再提 甚至隱匿 聯盟也沒有成立專門在處理這些事情的部門 放任ㄧ再讓這種事情發生 不是有一些立委很關心體育(黃志雄) 為什麼不與他們結合??? 想辦法立法、修法?? 找ㄧ些退休警員有用嗎?? 球迷就只能看著這些事情一直發生 到球場舉牌 會理嗎? 劉老闆很用心但應該也很無力 我們能做的只有趁它倒之前 到球場為自己喜歡球員加油 就當作做一場青春回憶秀XD
我只是球迷,只是看不下每次案情爆發就拉球員替死。如果警察檢調法官真的有心阻止簽賭,不應只有亡羊補牢的作為。
我很同意你說的,其實我跟你一樣經歷過黑虎,黑鷹時代。我也相信施建新其實有黑道在背後挾迫,但是很多鄉民都是盲目的,一方面相信記者說的話,一方面又罵記者是腦殘。不過黑道治國目前來看無解,從蔣家把他們從大陸帶來就知道是無解了,國民黨緊緊的跟黑道掛在一起。除非台灣能學香港或是新加坡一樣的魄力改革,不然一直都會存在。 忽然覺得球迷真可憐
美國也很長一段時間也是被各路黑道勢力影響,在古巴共產革命前,整個古巴政經都被美國黑幫掌握。但是人家還是能做到和黑道脫鉤。差別應該在於媒體和人民的水準吧。
我有一個建議 不需要特意提起蔣家來讓有政治偏見的人去著墨 畢竟我想這篇文章最終的目的也是要相關當局的重視 你也知道現在的政府是... 多留那些色彩 也許被抹綠之後就不甩你了 只是建議啦.....
寫文又不是要討好大家,大家看了高興就讚,不高興就批,但是完全離題的我就刪了。
黑道治國是李登輝開啟的。 閣下的政治偏見過深,影響此篇文章的價值,可惜..... 扯到政治總是辯論不完,我也不擬浪費口舌, 希望您多修點政治學分吧!
同樣的我也可以跟你說「希望您多修點歷史學分吧!」 這種留言有意義嗎?不知道是誰偏見過深。不願討論就不用發言吧。
站長你這篇獲得廣大迴響,也旁生不少你不願討論的枝節,讓你浪費不少時間回應,我來給你打打氣。光看主要內容,的確是篇好的整理文,有站在高點看待簽賭歷程。
感謝。其實寫完很久了,突然很多人來我也覺得滿奇怪的。
有些人看到關鍵字就高潮連連了 扯一些政治的二分法是有助於理解這篇文章嗎 這篇文章的重點又是在政治嗎 選擇性地抓小辮子出來鞭真是低級行為
好比 Discovery 節目在介紹宇宙自大爆炸之後的演化過程,其中提到了哈柏望遠鏡幫助觀察 super nova。結果有人出來批沒有紹細介紹哈柏望遠鏡鏡面曲化,再派太空人上去搶救,所以節目做得不好一樣。 要看搶求哈柏望遠鏡的話直接去看相關的節目不就好了。
其實我也同意上面提出可以投書的建議,也許無法立刻引起司法的注意,但也許有機會引起大眾的觀感和後續效應。這個社會大眾對職棒真的不夠關心,如果有機會讓人了解是一個機會。比起轉到電視台去觀看野球,報章雜誌的曝光率更高,真的希望您能夠投書,讓多一點人看見這樣的事實。
我給司法部長的信一文也曾投過各大報紙,那篇都沒人理了,這篇大概也沒人理。台灣的媒體缺乏深度報導的意願,他們只想重述發生的事情而已。
主要是聯盟跟制度的問題... 黑道 組頭 腐敗的政治人物 應該不是台灣特有的吧!!! 不來個大破大立只會不斷退步而已...中職遲早會倒... 看看每年不斷衰敗的季賽票房... 想想MLB或NPB他們的球員絕不是用錢可以打動的吧~ 他們的社會地位也不可能讓生命受到要脅 能出國就出國吧...留在台灣剩下儉樸打球魂~
制度是有要改的地方,但是政府司法檢調不積極的防止黑道介入,只是要事後再來抓人衝業績,那就只是逼死職棒而已。 MLB 和 NPB 的簽賭事件後,兩國政府都大動作掃蕩黑道,直到黑道同意不再涉入職業運動為止。
最愛棒球的果然是民進黨,余政憲連收黑錢都指名要在兄弟象的兄弟飯店,真是太愛棒球了
那選希爾頓就叫愛美國或是愛浪妹嗎?兄弟飯店地點很方便啊。
關於第一段,我覺得把黑道治國留給台灣的不是蔣家,當年兩蔣時代黑道要進入政壇是門都沒有,但是從李登輝時代開始,黑道跟白道之間的界線卻開始愈來愈模糊。所以,把黑道治國留給台灣的應該是李登輝。
有關蔣家利用黑道的關係從蔣家在中國就已經開始。相關資料坊間十分充足,請找相關資料就知黑道在兩蔣時代是否進入政壇門都沒有。在此不必多述。
你夠勇敢! 把黑道的人士的名字都貼出來了, 幫你推一把
都是報紙上已經有的消息。只不過把過往事件整理之後找出一個模式來而已。 台灣黑道滲入的東西不只棒球而已。這些所謂的地方勢力是許多中央政策難以推動的主因。包括了國家的整體資訊科技計畫。當韓國平均的網路速度不斷向上衝的時候,台灣用戶仍然在8M-……
就算賭博背信這些只能判四年, 恐嚇脅迫罪呢 ? 非法持有槍械呢 ? 傷害罪呢 ? 妨害人身自由呢 ? 我不是很懂法律方面的事情, 是否有先進能指點一二 ?
妨害人身自由罪的案例可以參考 La new 熊隊林光宏案三位嫌犯的判例。「法官指出,涉及妨害自由的李俊明、潘永祥、陳柏強等3人各處3月;另況奕璇處2月,均得易科罰金。」你覺得夠嗎? 至於非法持有槍械、恐嚇脅迫、傷害罪就要參考兄弟象和三商虎飯店被挾持的判例。那個才是四年。 賭博背信通常不到四年,法規可以上網找刑法賭博罪,266~270條。除了公務員包庇要加1/2的刑責或犯了其它法之外,最嚴重也是3年以下、得易科罰金。至於267條常業賭博罪已經被刪除了。
經由朋友的介紹看到這篇... 2009/10/26 這兩天又爆出兄弟象打假球的事情,除了嘆氣還是嘆氣. 如果是聰明人,我想不用看這篇文章都知道,誰是真正該負責的..
看到這篇文突然又變成「今日熱門」的時候還真是難過........
你好,我是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總編輯關魚。 拜讀此篇文章後,欣賞其中的觀點並認為值得推薦給更多讀者, 請問是否能授權我網摘到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運動體育」單元呢? 網摘方式是只引用150字內的文字, 讀者要看全篇文章和寫回應,都會連回到此處, 網摘範例請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term/24 還請回覆是否同意,謝謝。
歡迎轉載
請求全文轉載 我會註明出處及作者 麻煩回覆是否同意轉貼 謝謝...^^
歡迎轉載
感謝版主,收好的網摘如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091027/1310
希望更多人認清水球一再發生背後的真相。而不只是發洩情緒,罵罵球員,遷怒職棒而已。
台灣的警察跟黑到基本上沒啥分別,特別是警察的辦案能力與效率,今天去某分局,嘿嘿,各位想不到,黑道把雙方事主叫進分局喬事情,你們認為呢?只能說請黑道出面的那一方必贏,因為喬的中間刑事還不時過來關心進度咧!
天哪, 沒想到過了一年, 這樣的問題也還是沒有解決, 然後越演越烈了 站長您這篇文章如今看來, 又好似多了點寓言的成份, 也讓人很感嘆台灣的職業棒球之的無法跳脫這種悲哀嗎~ 然後不好意思我將連結貼到我的噗浪上了, 謝謝您!
這對黑虎黑鷹時代就是球迷的人來說,看到快十五年過去沒任何改變、甚至越演越烈,也只有感嘆
終於看完了,黑道根本無法解決,罰金繳一繳就好了 借引用
一切就讓他們自作自受 我已經選擇相信2次 傻瓜也當2次了 沒有第3次了 那些白道 黑道鍋\關各半年繼續出來作 有用嗎 檢察官還當賭客這像話嗎?原來白道就是莊家 法律根本就沒有用 議長帶頭當簽賭組頭 沒人敢動他 檢察官用法律教訓讓他輸錢的球員 吱吱真夠狠
讓配合放水的球員自作自受完了事情也不會改善。如果以「那些愛打棒球的小朋友們以後怎麼辦」的角度去想,就不會只想到自己的立場。
黑道:「警察局、法院、報社、電視台...都是我這一掛的,誰敢不聽話?」
可以用紅字把你覺得是文章重點的地方標出來嗎? 不然看了許久,可能最後還是找不到整篇文章的結論是什麼
重點就是文章第一句。如果不想知道細節,看那一句就可以了。你甚至不用看完第一段。
好文.我會拿到我的blog的. (不作引用,會直接提供原始網址)
輕判也是沒辦法的,如果只是賭博罪的話,法律有比例原則。 球員丟了頭路也是理所當然,一般人在工作上收回扣被抓到,在產業界也是混不下去了吧?更何況放水還有詐欺罪。 如果是被脅迫還比較難說,但這一次擺明了是利誘。 放水這東西進入門檻講起來也不高,認識幾個退役球員就搞定了。
反過來要陷害不配合的球員的進入門檻也很簡單。約出來見個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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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保兄,你這篇一年後還又回到本日熱門的結果,跟我寫的何紀賢無罪有異曲同工之妙阿....真是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當然是哭........ 這種文章最好以後都沒人需要看
雖然是一年前的文章, 但是現在看來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同, 真的是為台灣的職棒感到有些悲哀 另外版主我想要借個連結一下, 我會註明文章出處, 謝謝您了~~
這次來看的人比一年前剛出的時候還多。謝謝大家幫轉載。
不好意思 版主 我想要連結您此篇文章 只是單純的給幾個朋友看 因為沒有痞客邦帳號 所以無法登入 請見諒
歡迎轉載!
謝謝你的整理和研究精神,學到了很多。
認真看完之後,才知道真正的原因,事這麼的誇張!! 有人回覆說,不知道本篇文章的重點...我看了也覺得很誇張...
這篇文章還是變成本日熱門跟民明網現在完全不更新是一樣道理。 再次看到這篇我只想嘆氣。
因為寫了之後往後十年都適用嗎?(苦笑)
很感謝筆者願意花時間整理資料並且以歸類寫出文章 其實這個無可救藥的現象很多人都懂 只是越來越多人感覺到無力與無奈 真正該負起責任的人還是消遙又快活
又爆打假球了!第5次了,不知道該說什麼,心中五味雜陳。感覺時空把我拉回小時候,那個40幾年前簡陋又位處荒僻的南京東路市立棒球場,看著金龍隊、巨人隊打那純樸卻熱情十足的少棒,是我幼年自有記憶以來永難磨滅的印象,當時究竟有沒有外圍簽賭,記得是有,但都是街坊傳聞也無從考究,在當時的社會新聞亦略有報導,也都沒有引起太大波瀾。 這次的醜聞再度爆出,似乎感覺並不意外,因為一切都沒變啊,只是少掉兩支球隊,留下四支勉強維持聯盟的基本格局繼續打,什麼防弊措施也沒端出來,體制外也沒有任何動作啊。僅存的四個球團好像恩賜我們球迷一樣,好死不如賴活,聯盟只會跟協會槓上,沒有作為也活得好好的,能期望什麼呢?應該沒有氣憤了,只是覺得很無奈,經過那麼多次醜聞,媒體、輿論交相指責下好像也沒有辦法改變得了什麼,我們也只能各抒己見,發發牢騷了。 1. 坦白講,問題就出在一句「良心」,政府的良心、檢警的良心、聯盟的良心、球團的良心、球員的良心,還有,民代的良心、組頭的良心,更重要的-黑道的良心。說起來很荒謬,黑道還有良心可言嗎?不知道,如果中職宣布解散,回到業餘聯賽的時代(就像打沒幾年的台灣職籃),問題是外圍簽賭就此銷聲匿跡了嗎?當然不會,可以預期的是一樣照賭照打假球呀。(SBL超級籃球聯賽不也傳得沸沸揚揚嗎?) 或許我們也都太悲觀了點,據我所知,像墨西哥、加勒比海諸多棒球強國,當地棒球比賽的外圍簽賭情況比我們有過之而無不及,似乎也沒削弱他們的棒球實力啊。我曾在某家外商電視台上班時,當初第一次職棒簽賭還沒發生,我的老外主管到台灣市場訪查發現我們的外圍簽賭組織非常綿密,甚至一度想引進賭馬與台灣盤口合作,後因消息傳到新聞局,才在政府關切下作罷,當初老外就說,其實在外國的賭馬台灣黑道影響不了賽事,簽賭是比較公平的,他當時就直言職棒早晚會有打假球事情發生,理由就是黑道有辦法收買球員操控輸贏,我也問他難道美國就乾乾淨淨嗎?理由很簡單,應該說是具有影響力的球星實在貴到他們買不下手,至於外圍,是無法根除的。據說歐洲足球的情況也差不多,黑道只能做外圍,肖想收買關鍵球星?門兒都沒有。 好了,看起來天下烏鴉也差不多一般黑,我們似乎也不用太悲觀。台灣職棒看起來只要眼前這幾支球團還願意花錢養,觀眾球迷也還會花錢買票熱烈捧場,中職聯盟再爛的千瘡百孔,一時半刻應該也不會喊收攤才對(台啤不也一直喊要進場組職棒隊嗎?)。可是黑道一而再的收買球員打假球難道就沒有一點辦法管了嗎?關於這點倒讓我想到一個假設性的疑問,如果全台灣只有一家黑道組頭獨攬外圍簽賭的生意,誰再另起爐灶開盤口簽賭,就斷誰手腳,不知道還會不會有收買球員打假球的事發生呢? 這讓我想起八○年代末,台灣盜版錄影帶猖獗到讓好萊塢八大影業快要抓狂,美國政府商務部還祭出「特別301法案」要嚴懲台灣,結果情況還是改善不了,好萊塢的確是有老經驗的娛樂大國,派專人及律師到台灣查訪幾次後就決定「體制外處理」,沒多久就宣佈由楊登魁出任一個受美商八大委任取締盜版的叫「反盜版協會」的會長,我們這些業界人士都驚呼,那不就讓盜版變成獨門生意了嗎?當時誰敢跟楊老闆對幹啊!嘿嘿,竅門就在這裡,與其讓盜版到處亂竄抓不勝抓,不如留一個最大的,讓他擁有黑白兩把劍,誰還敢拿生命開玩笑呀,剩下就是美商八大與這家全台獨門盜版商去喬的事了,從此盜版在台灣才被「控制」下來,厲害吧! 我的意思是,外圍簽賭對職棒本身並沒影響啊,有影響的是黑道想操控輸贏進而以色誘、利誘或暴力手段威脅球員,不是這樣嗎?那唯一要讓我們擔心的反而是這個黑道大哥夠不夠大尾,能不能嚇恫得了道上各路兄弟囉?當然這也必定是一種「體制外解決」。環顧各個發展棒球或其他如足球或籃球職業運動的國家都肅清不了外圍簽賭,我們真的也不必太期待我們的檢警作得到(甚至只期望他們不要包庇或參與就不錯了),何況簽賭、假球又能判得了什麼重罪呢?結果受災殃的是一大堆無辜或無奈的球員,還有一堆莫名其妙的頂罪「人頭」組頭。 最後,衷心期盼政府與中職聯盟能真切的面對現實問題,不要自命清高假正經,檢警這些動作只會把職棒搞得很臭,讓經營者不敢經營,球迷進場覺得丟臉,成事不足,敗事絕對有餘。更期盼職棒球團真的要在行銷上下下功夫呀,他們都是經驗豐富的企業家啊,應該知道成功的行銷就是要讓顧客覺得「物超所值」呀!別再讓我們在三流的球場環境裡看球賽好嗎?我們的確真的不需要三四萬人的大球場,但希望座位舒服一點、廁所乾淨一點、音響好一點、、、,不能只會認真經營開幕戰與季後賽呀,要讓例行賽的球迷也要擁有一樣水準的觀賽享受才行呀!畢竟都是花一樣的錢買票進場的,不是嗎? 前段日子去天母棒球場看城市對抗賽,坐在我們那個管理不善哩哩啦啦的球場,腦海想起威廉波特少棒賽的球場,唉〜不勝噓唏。
同意,賭不是罪。如果是罪應該除罪。真正有罪的是以威脅利誘影響比賽公平的人。政府檢警媒體的重心應該放在這些人的身上。
我覺得你講的讓我有些省思 也許在怪球員打假球時,更該譴責那些知法犯法的民代,公務人員,他們才是罪魁禍首,還有縱容這些事一再發生的司法單位 一旦牽扯到法律,事情就變得很複雜,再加上政治,怎麼可能體育是體育,政治是政治~ 還有媒體下聳動標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實的報導 一層牽一層,沒完沒了,連體育都不能乾淨單純 最後我要說,如果有人威脅我家人的安全,我也是會打假球!!! 這樣想,我覺得球員很可憐,被有心人士玩弄手掌 辛苦你打了那麼多~
辛苦妳讀了那麼多
真心希望這些不法人士在各界的努力下可以被消除,給棒球運動原來美好的面貌。讓台灣人可以讚揚自己的棒球
在那發生之前也還是要快樂的進場看球。不然可能就不會有那天到來了。
到底要把棒球搞成怎樣阿~氣 有空來看看我的漫畫 http://ipower.vsp.tw/article.php?id=175
看完真的省思不少! 我想貼給我的朋友們看一看 我會直接提供原始網址 謝謝你囉!
要是大家能一起撻伐媒體把焦點放錯就好 媒體也是元兇之一 誤導觀眾 像我一開始就被誤導 漸漸覺得事情的表面都是假的 真正的罪犯都躲在背後 或 自命清高笑職棒玩完的人(據說有檢調如此說道,沒看新聞看網友說的) 唉唉...好難過 我因為每次看比賽我支持的隊伍幾乎必輸 好久沒看 最近又開始看~ 沒想到有人又想要把職棒搞垮
早說過職棒沒希望 比賽公正性沒有 輸贏更是不能信 早說過職棒沒希望 是誰在做中職掌門人 大官僚趙手搏是也 趙手搏掌門人 無能又官僚 球員涉及打假球被檢調約談 趙手搏掌門人說 這是什麼政府 我倒要說 趙手搏掌門人你是羞也不羞 職棒老是在你手下出包 你還有臉放炮 職棒要從制度面上更改 就得先換掌門人趙手搏 否則讓無能又官僚人在上面 怎麼改 人要是不要臉 真是你能耐奈他何
改成周美青如何?(笑)
點出真相的一篇好文 請求轉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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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情感上,黑道罪該萬死,但是從法律上,球員與黑道同罪,並無不同,畢竟球員也沒被關,大家都說根本之道,我個人認為根本之道是導正球員觀念是要從小做起,不要把小球員都養成打球機器,其他一概不知,球要打書也要念,有是非觀念,有風險意識,如此才能拒絕黑道啊,再怎麼說還是很多人拒絕了誘惑啊 自從三商解散我沒進過球場,這些年來中職風風雨雨,真是不知該說什麼...
我也是虎迷啊 XD 也因為秋哥當過牛迷和鯨迷。本來鯨隊 2003 那次我就不想再為特定球隊加油了。不過劉保佑和熊隊真的讓我看到一些希望就是了。雖然現在好像獅隊做得更用力。 重點不是球員和黑道是不是同罪。而是罰責根本比不上組頭從中得到的利益。在不會被關,又只要付相對之下一筆小錢的情況下,有得賺的就一定會有人去賺。如果要阻止這種行為,去期待大家的道德到達什麼清高的標準是緣木求魚。最快的方法是把罰責改成比威脅利誘球員放球可獲的利益還高,沒得賺的事就沒人做了。
好文章..請問可讓我轉貼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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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會被關,又只要付相對之下一筆小錢的情況下,有得賺的就一定會有人去賺<<對於黑道來說是,但是對於球員來說被抓到要付出的成本就很大,照道理來說稍微有點常識(或知識)的人應該不會做這麼傻的事情,但偏偏很多人選擇撩落去,所以我也才會認為要從球員的根本觀念著手,我想無論怎樣防堵都一定會出現老鼠屎,不過每次爆發都是這麼大範圍的球員涉入,實在匪夷所思,如果買通球員如此容易,我想是不是代表球員實在太容易被買通了,尤其跟社會上其他的買通行為比起來
球員就是主動配合也要有人去找他們配合。只要塞住來源除非球員自己當組頭不然就能阻止大部份水球。 大範圍一點也不匪夷所思,棒球不論輸贏或分差都不是一兩個人球就能決定。爆小範圍才讓人覺得是低調處理。
塞住來源當然是最佳方案,但是(很悲哀的)我想不出有成功的機會 如同我最後所提,買通的行為不專屬於球場上 司法也有黃牛,標案也有圍標綁標,連官也有得買 但是這些事件比較起來 放水球頻率之高,涉案從業人員(職棒球員)比例之廣 是不是有點高的離譜 令我不得不想球員本身素質(非球技部份)方面是不是出了很大的問題 當然您提到的部份也都關係重大 但是這個社會上誘惑陷阱處處都有,每個人也都面臨的到 我總覺得也不是球員不想潔身自愛 而是他們似乎"不懂"如何潔身自愛,保護自己的知識與觀念嚴重缺乏 所以容易引火上身,然後上演後悔莫及的戲碼
我舉個例子好了。 有個小朋友偷了水果,第一次懲罰他也許可以。當這個小朋友一偷再偷,這時候就應該去了解為什麼他會偷。如果這個小朋友偷水果是因為家人逼他來偷,或是家裡沒東西吃才偷,這時候懲罰他真的是有效的解決方法嗎? 再舉一個例子。台灣建築和營業法規沒有規定住宅或是一個店面必需提供多少停車位。導致許多車子不得不路邊違規停車。如果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是修法有用,還是罵路邊停車的駕駛沒道德,擋住別人出入有用?還是每個駕駛道德都加強就不需要再路邊停車?還是拖吊車一天到晚來吊就會解決解問題?
good solid point of view 鏗鏘有力 相行之下所謂媒體名嘴顯得索然無味淪為口水之論
台灣的論談節目讓人失望。根本就不用那麼多名嘴。台灣需要像 The Daily Show 的節目...
第一個例子,我覺得最重要是小朋友知不知道偷東西是多嚴重的錯誤行為,如果他自己都不認為偷東西是多大的錯誤(家人逼我或是沒東西吃就偷,是沒問題的),這就很糟糕了,事實上我認為目前球員陷入這樣的困境,當然在讓小朋友明確知道偷東西是很嚴重的偏差行為之後,必須要有配套措施,例如遇到家人逼他偷,或是家裡沒東西吃的時候,到底應該找誰幫助他 第二個例子,能修法似乎最好,但是規定住宅或店面必須提供多少停車位似乎造成另一種不公平,部分限制了人們要購買住宅(必須加買停車位),或是創業開店(成本大增,也許他的店並不需要停車位)的自由度,在很多情況,法律無法解決所有問題,法律代表最低道德標準,所以我們才需要教育,如果法律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那我們似乎根本不需要公民教育了,我想講的也就是目前球員公民教育缺乏的狀況令人吃驚,我懷疑他們根本不知道受了誘惑打放水球對他自己跟社會的影響有多大,我們球迷看一場球賽的意義不只是一場球賽,但是那些球員上場打一場球,也許對他們來說,只是從小到大千百場球其中一場罷了 (非特意筆戰,若板主不耐請告知,謝謝!)
任何先進國家的經營或建築法裡都有規定必需提供多少車位。台灣是自由慣了把隨便當自由。 若開一間可坐百人的店,卻不提供一個車位,這是把自己應付的成本推給社會承擔,是鼓勵自私自利的制度。當一間店這樣成功了,在台灣的社會上同條街就會有更多這樣的店。結果就是車子滿街亂停的社會現狀。到了一個極端客戶不能忍受不便就會造成一個地區的沒落,到時候又變成另一個社會的成本。這種情況如果在台灣只發生在大都市裡就算了,偏偏每個小城市都以同樣的模式發展,彰化雲林嘉義,只要有人的東方就是這種亂象。只是反應台灣法規缺乏遠見而已。
那些還在罵球員的 刀槍對著你們和你們的家人朋友 逼你們去犯罪你們誰敢拒絕?還是你們都很偉大願意當烈士? 還是妳們會期望於板主列舉歸納出來的那種公權力司法正義來保護?
小弟是中職元年球迷...我覺得怎麼沒人說到去把合法的運彩的派彩率改成和地下簽賭的相近?這樣的話黑道集團大概要失業了吧 最主要的問題不在黑道,你今天抓了一個集團,不用擔心,另一個集團正在開香檳,因為你幫他把最大的競爭對手幹掉了,殺頭生意有人做,為什麼有人要付費給球員打假球?也就是說,光是一組勝負結果金額差距可能就有幾千萬之譜,可是你看看北富銀一場才幾注?派彩率75%,過二千還要課稅?地下組頭派彩率95%,誰要去買運彩,是200億收1%的稅比較好呢?還是2億收20%的稅比較好呢?一個運彩賠率也許可以解決三個問題 1打假球 因為地下組頭的資金規模會被大幅縮小,花幾百萬買球員打假球根本沒法回本,賠本生意沒人做吧 2稅收的問題,嘿,地下簽賭站的金額政府可是一塊錢都收不到 3 95%的派彩率,政府拿1%,北富銀3%,中職聯盟1%,除了組頭在哭泣以外,基本上應該是皆大歡喜吧
這是現實的問題。如果職棒還有被操控的嫌疑就很難開放賭單場結果,因為如果真的有明牌之類,作莊的銀行會大失血。 至於賠率地下可以那樣開盤是因為他們操控了球賽。實際上正常合法的賭盤賠率是統計學者推導出來的。總之,沒人會做賠錢生意。當然賭客明明知道地下的賭盤是因為操控比賽才那樣開盤還跑去玩,多半是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吧。
可以考慮變動賠率啊,只要派彩率95%,銀行怎麼會倒?
其實讓分制本身應該是非常公平的設定吧! 如同分蘋果一樣, 兩人分一個蘋果最公平的分法, 應該是a切,b先選 或反之, 不論盤口怎麼開,對兩方基本上都是公平的 ,但是莊家可是先把5%給扣起來的啊,就算有人因為感情因素重押某隊好了,他勝的機率也是5成,而且我還先把5%給拿起來, 開賭場沒理由不讓人抱著錢走出去吧! 讓多少分應該可以用跑模型跑出來吧? 最主要是用公開的方式進行職棒博奕, 這樣也許地下組頭就沒有生存的空間了吧! 當他勝負金額差距上千萬時,打假球才有誘因
有關讓分,國外曾經發生一批學生操爆美國莊家的案例。就像賭城 21 點複算牌大破一般。 不過我現在一時也找不出那篇文,不知道是 Bats 還是 THT 的文章....
賭運動,結果暴掉莊家?哇靠,這真的可能嗎? 我猜應該莊家有特定的電腦模型下去跑如何讓分的,被暴的話大概是其中某項參數有問題,而且被人識破,不過還是很難啦,兩隊一樣打那麼多安打,那麼多人上壘,各項攻防指數都一樣的前提,不要說勝敗了,分數的差距也沒幾次是一樣的,低比分的運動比賽型態暴冷的機率相對來說比較高,也增加了預測的困難性,而且就算真的有手中有"聖杯"的人,大概也不會曝光,不過我是覺得不太可能啦,可能套個模型回測過後發現有賺頭,不過也要先把交易成本算下去才有意義啊,一次5%,勝率少說也要60%以上才有可能長期打敗莊家
我只記得那個英文文章前後三篇,看得我眼花撩亂 =_=
台灣政府有哪一個為台灣的體育盡過力的? 之前去參加全運會開幕 聽到司儀特別提到世運會 選手在前幾屆都是賽前一兩個月才開始集訓這次因為在台灣舉辦 為了把獎牌留在台灣 所以體委會特地提前半年集訓 展現了體委會的"用心" 當時我就心想:「即使體委會在最後半年真的很認真的為選手集訓 替選手著想(只是假設) 那其他三年半的時間 體委會又真正為選手做了甚麼?」當官的永遠只會炫耀自己的政績 當自己沒有任何貢獻甚至做錯事時又一概不論 就連奧運得牌選手 停賽期間沒工作的也一堆很多 體委會有真正想改革 開始用心照顧選手嗎? 還是只有在別人得獎時往自己臉上貼金 而在沒有完成奪金目標時又噤若寒蟬呢? 進入主題 在我國高中時期 讀的都是有所謂體育班的學校 也就是將運動的同學與我們這些普通班學生分開上課 聽一些任課老師抱怨 體育班早上上課時幾乎都睡一片 為下午的練球"補眠"而晚上又要留宿無法像我們每天回家 真的造成媒體所說的一種狀況交友圈至少在就學期間是比較狹小的 而體育班的睡覺情形也讓許多老師為他們擔心 若是有天真的無球可打 要靠甚麼技能求生? 但學校卻是採取只要球隊能為校爭光 便對學生成績是而不見的態度 {更甚者在每次段考特地為體育班另外出一份超級簡易的考卷使他們帳面上的成績較好看 卻也連帶影響到普通班同學在學測繁星計畫的表現 因為能參加計劃的前5%學生中 居然有數名體育班同學 但他們多數又不會採取和我們一樣的道路升上一般學術性的大學 因此讓他們他們白白占去名額 其他學生則失去資格}(此段為題外話) 希望政府和學校真的能重視台灣 運動員的基本教育權力 不要使球員真的如媒體所說 運動生命短 領的薪水又少 又沒有一定的教育水準 怕退休後沒頭路 只好在打球時鋌而走險 在美日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體育班 大家受一樣的教育 考一樣的考卷 在同等的教育下 才慢慢走出自己選手之路的 而台灣 在所有競賽都以得獎和校譽為主的情況下 慢慢扭曲成體育班的制度 個人覺得是非常需要改進的 當然版主的種種評論我也非常贊同 只是我覺得政府如果真的有心想改革 基層棒球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別再喊口號了 拿出實際作為吧 體委會
世運嗎?了解... 其實前幾次在台灣舉辦的棒球國際賽有的並沒有那麼重要,但是在台灣舉辦就還是以全職棒陣容出戰....
************************************************************************************************** 緯來體育台主播吳怡霈10月31日在節目中爆料指出,王姓議員在10月29日參加北市長安國中小棒球隊成立活動時,因為坐到主辦單位安排給3名職棒球員的座位,被工作人員要求換位,引發王浩不滿,並在和工作人員的一段對話中,對職棒球員出言批評,他說,「職棒球員哪有什麼地位跟價值?」 吳怡霈接著又說,有平面記者問他對長安國小國中成立棒球隊你有什麼看法, 結果她聽到的竟是:「這些都是在作秀而已,我看他們能夠撐多久?」。吳怡霈並帶著怒氣反嗆,「這位議員他平常有在關心棒球嗎?你有看了幾場棒球?而且據我所知當時到現場的三名球員都是清白認真的好球員,為什麼要說這樣的話!」 球迷知道吳怡霈說的「王姓議員」是王浩之後,紛紛至他的市民論壇洗板,幾乎要灌爆了留言板,有人高喊「再也不會把票投給王浩」,還有人直接抨擊他「說話沒經過頭腦」,也有人要求他道歉。另外,也有許多球迷擔心吳怡霈爆料之後,會被「秋後算」帳,網友shadow0313表示,「政治很黑的…搞掉一個主播也不是不可能!怡霈我挺妳!!」也有球迷趁亂告白。網友nitrile說:「怡霈老婆!你表現得很好!加油!」 而曾經擔任是資深體育記者的王浩,在聽到後生晚輩在節目上的爆料與批判,後不滿地指出,這根本是捕風捉影,他解釋,當時的話是說,「你比他們都值得坐在這裡。」是說給在場的大家長,也就是台北市府訴願會主委陳業鑫聽的,因此,他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 這則新聞雖然讓球迷們很憤怒與心痛,但國民黨市議員王浩這番「輕藐棒球」的態度與談話的確也明明白白曝露出政府官僚、民意代表、檢警單位上上下下是怎麼看待我們的棒球與球迷,棒球對政客來說頂多只是作秀的題材之一罷了,王浩的說法不就是這種態度嗎?所以你我還會相信政府官僚、民意代表跟檢警單位滿口唬爛信誓旦旦說的全力整頓台灣棒球環境的謊言嗎?你信,我跟你姓… 另外這次「黑象事件」爆發後,中職再度陷入解散危機,雖然熱情球迷大聲呼籲拯救職棒,甚至為聲援象隊的存續而走上街頭。但是,你可知道在這些政客心中,這些熱情球迷壓根不過就是一堆「散兵游勇」,對政客來說職棒只是他們作秀的題材,球迷只是幫襯他們造勢的啦啦隊罷了!民意代表在台灣本來就作威作虎慣了,王浩這次只因為被要求讓位子大感臉上無光,輕藐的丟出這些話才是他們心裡的「肺腑之言」吧! 球迷們被政客們一直視為是聲音很大,但組織鬆散沒有凝聚力的「散兵游勇」,所以他們一向以虛應、拖延來應付球迷們,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所以球迷要對棒球有實質的貢獻與影響力,誓必要由目前四支球隊的後援會為基礎聯合組成職棒反假球反暴力的民間組織,有計劃與組織的監督政府與球團的作為進行施壓,他們才可能會真正正視職棒乃至整體棒球產業的問題。 王浩無疑已露骨不遮掩的羞辱台灣棒球(聽聽他在電視上還不知收斂,還振振有詞),而至少今天應該要讓國民黨知道該黨的民意代表是多麼的傲慢與偏執!我們應該讓國民黨知道這種咖肖明年別再推出來現世! 否則該黨就是正式與全國棒球熱愛者為敵!!!! 王浩網站:http://tcc8718.tcc.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332 國民黨網站:http://www.kmt.org.tw/
怡霈主播加油
版主你好 請求轉載引用 感謝!
歡迎轉載
林光宏的完整判決書是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5年度矚訴字第5號,剛在其他地方發現你兩年前有在找,所以我把它找出來了,不知道你後來有沒有找到?總之提供參考。^^
感謝,之前有看到「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易字第1851號」... 不知道最近起訴書找不找得到
如果有需要哪一次事件的判決書,歡迎跟我說,我會試著找看看。
如果有需要哪一次事件的判決書,歡迎跟我說,我會試著找看看。
感謝,不知道貓大有沒有去年吳健保求刑六年後的決判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7/today-so1-2.htm 我只有去年相關的新聞而已。
不知道去年的判決是不是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7年度簡字第2518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羈更(三)字第3號
感謝,這兩案不知前後關係是怎樣。
您這篇一年多前的文章寫的太好了,而且如同預言般,印證了最近又發生的事情。問題如果仍未解決,就只會一再的發生。假球事件一再的爆發,追根究底,其實是台灣社會的根早就是爛的了,怎麼可能不會影響到棒球環境呢? 不過我和您的看法不同,我不會再進場看中職的球賽。作為一個球迷,我當然不忍心剩下的球員沒球打,以前我進場也是說服自己,我是要支持這些認真打球的球員,但其實球迷只是可憐的因為球員而被中職一再的綁架。這一次還要我原諒中華職棒,我實在無法再說服自己,更對中職一再將自己=台灣棒球的動作感到不恥,因為這無法掩飾你們這個職棒聯盟的無能與腐朽。我已經原諒你們四次了,雨刷事件一開始,我也是仍希望中職不要倒,這樣算仁至義盡了吧,這次我就不陪你們完了。 這樣的爛聯盟不倒掉,才是台灣棒球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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