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勝停賽何時解禁? 李文彬:看態度表現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而判處無限期停賽的處分,在聯盟的規章上並沒有出現這個規定,李文彬表示,目前聯盟規章上的規定比較沒有彈性,聯盟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
懲處應該,但不引用明確的條文是合理懲處,還是死要面子?可以先處罰再修改條文嗎?法律講求的是不朔及既往。
所有的人都同意智勝要被禁賽,沒有一個熊迷說智勝不該被禁賽。不過這次判決,不但不符中職先例,而且無限期禁賽更是完全無規可循。聯盟的做法是聯盟權力無限上綱。
球迷們十幾年來對聯盟缺乏完善體制的不滿,這件事不就是聯盟缺乏完善體制,隨幾個主事者意願為所欲為的最佳的展示?球迷們還分裂什麼,要求聯盟建立完善體制不就要趁現在?
中廣新聞
……林智勝今天上午向被他撞倒的裁判江春緯以及球團、聯盟和球迷道歉,表示未來會約束自己,也希望聯盟給他機會可以重回球場,不過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還要繼續看林智勝的言行而定。
道歉再道歉,林智勝從頭到尾鞠了七次躬,聯盟秘書長李文彬感覺得到球員自己的悔意,不過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解除禁賽,李文彬並沒有說清楚,「這個時候我不便說我們會怎麼做,我還是強調,會依照所講的這些狀況來做處分。」
「這個時候我不便說我們會怎麼做」?這點事也要黑箱作業?就是李文彬搞黑箱作業搞得近年來職棒球迷流失。你不下台還有臉擺官架子?李文彬現在的態度擺明了是要林智勝承認他有誤導球迷,並專門為那一件事道歉他才願意收手。球迷是有長眼睛的,你在做,我們在看。
後來還是很氣……新增:聯盟官員哪個不是佔位了好幾年,制度不完善還說得出口?
一個成天不做事,出事了還懂得擺官架子。佔了那麼多年位置,聯盟制度還是草創,小李子還好意思講。既然佔位不拉,你就無限禁塞吧。
一個事不關己的判決,衝到本壘去推人,挑釁球員,甚至出手。事後還真的能裝作事不關己的樣子。還讓出來幫你擋人的二壘審被處罰,你也還真有同袍愛。既然有人說你都腸胃炎了還要怎樣,那你就無限放塞吧。
李文彬你才應該無限禁塞,楊崇輝剛好無限放塞。你們兩個塞障兄弟作伙去蹲吧。
延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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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才算有歉意?
中職新聞稿
【4/7台北】本聯盟依據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規定,於今(4/7)召開懲處會議,作出四月四日例行賽違規人員懲處決定。
針對4月 4日聯盟編號第32場例行賽(兄弟象VS. Lanew熊),九局下半所發生林智勝選手攻擊一壘審江春緯一事,本聯盟今日經召開會議後決定,因林員攻擊裁判事證明確,且於事後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不實言論,決議懲處林智勝選手無限期停賽,以觀後傚。另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十一萬元。
……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嚴重之攻擊裁判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討論了三天結果連事情都沒搞清楚也能判決?大師兄受判決的應該是衝撞江春緯。大師兄部落格上一開始就寫自己做了錯誤的示範,願接受處罰。隔天在熊隊要求球員封口的情況下,大師兄和其它三名禁賽選手在球場上鞠躬致歉,如此叫做「該選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
大師嫂在文後僅寫第二次衝突是三壘審先行向球員挑釁才引起。判決文中「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請問何處為誤導之言論?有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三壘審挑釁之後引起原本在擋人的潘忠韋大怒。何況,聯盟根本還沒有「著手進行調查」就先預設球員是錯的,並以此為由判無限期禁賽是公正的做法嗎?
如果聯盟根本不打算借助現場員警錄的錄影,緯來台視台的錄音、和在場工作人員、象隊球員的人證物證,來檢視當時三壘審有無先挑釁熊隊球員,那請問聯盟用「誤導球迷之言論」判無限期禁賽在尺度上是哪裡合理?
聯盟人員發佈的公告表示:
In the name of all the competitors I promise that we shall take part in these Olympic Games, respecting and abiding by the rules which govern them, committing ourselves to a sport without doping and without drugs, in the true spirit of sportsmanship, for the glory of sport and the honour of our teams.
「我謹代表全體運動員宣誓,為了運動的光榮和球隊的榮譽,我們將以真正的運動家精神,參加本屆奧運比賽,尊重和遵守各項規則。」
這是奧運會開始前,負責代表所有運動員宣誓的運動員的誓詞。奧運最初的起源,就是為了以和平的精神消弭當時社會上以暴力為基礎的各項戰爭與爭端;而「運動家精神」則是所有文明運動裡最為重要的精神所在,其中所代表的「人與人之間對於共同認定的規則上的尊重」更是所有職業運動裡最需要被所有參與運動的各方共同維繫、共同支持的原則……
美國職棒曾經在2006年發生一起球員向裁判丟擲球棒的事件,事件的主角坦帕灣球隊的打者楊格(delmon young)原本被聯盟處以永久失格的重懲,最後改判為50場……」
日本職棒也曾在1998年發生球員向裁判丟擲棒球的行為;事件的主角巨人隊的投手巴比諾被中央聯盟會長以「幾近狂亂的暴力行為,完全失去運動員該有的精神」為由判處了「禁賽至球季終了」的重罰;
毫無疑問的聯盟以為這次判決依照美日職棒先例。但是我想請問聯盟,美國球員拿球棒丟主審胸口,判禁賽 50 場。日本球員拿棒球丟裁判,禁賽一季。但是且不說故意拿棒球打人是危險的事,在場上拿球棒做任何攻擊是最嚴重的禁忌,如此也只是 50 場禁賽。中職有向裁判揮拳之先例,僅禁賽 5 場。那麼林智勝沒有持球棒,也沒有出拳,僅以身體撞裁判,無限期禁賽的判決,是聯盟不滿部落格言論而過大自由心證還是真的依循前例?
聯盟搬奧運選手的 Olympic Oath (奧運誓言)出來,但是請問為何故意遺忘奧運的裁判與奧會官員誓言?
In the name of all the judges and officials, I promise that we shall officiate in these Olympic Games with complete impartiality, respecting and abiding by the rules which govern them in the true spirit of sportsmanship.
「我謹代表全體裁判與奧會官員宣誓,我們在奧運比賽中將完全公正的尊重與遵守各項規則來管理比賽,以求所有奧運項目符合真正的運動家精神。」
請問裁判向球員說「芝屄(chi-bai)」與「我就是要合lín釘孤枝(tèng-ko͘-ki)」,又先用手推陳峰民(只有放慢動作才可能說那叫擋吧,慢動作看大師兄的動作也不叫撞,他只是碰到而已)。這樣叫「完全公正的尊重與遵守各項規則來管理比賽,以求比賽符合真正的運動家精神。」嗎?而中華職棒的官員花了三天判決不但未求證事實,甚至牽扯無關事件來加重逞罰,官員們又有把裁判與官員的誓言放在心裡嗎?
如果刻意拗大師兄再一次道歉是為了有台階下,還以為是在依循Delmon Young拿球棒打裁判的先例,那麼聯盟真是死要面子,忘了現在是聯盟生死存亡的時刻。至少也該擺出願意查證當日裁判舉止、檢討裁判審合制度的姿態,但是我只看到官腔。
如果根本只是拗大師兄再一次道歉,但是一樣無限期禁賽的話,球迷忍心嗎?
4/5 號賽前我曾經在這裡號召球迷一人捐一百給大師兄。用球迷自發性的募款,對裁判抗議。如果一人捐一百,千人就十萬。這個款項到時後給球團幫球員付罰款,如果球員不願收就代捐給脊損協會。如果很多人願意捐,那麼到時候可以明確的表示球迷們對聯盟判決的不滿。
那天 Shuyi 把箱子、膠帶(當封條),海報紙,麥克筆都準備好了。不過最後因為賽前相關球員的逞罰都還沒下來,尤其智勝的處罰說要到星期一才公佈,最後還是決定不把箱子拿出來。因為當日我早上就已經衝到高雄,也無法上網再說明為什麼最後箱子沒拿出來。當天回家,找不到那篇文,事後有在我的部落格寫沒把箱子拿出來的原因。心想說不定星期一大師兄的處罰還算合理。
結果,聯盟讓大師兄和球迷們等了這麼久,最後做出這樣讓人無言決定……
早知道聯盟這麼腦殘,那天應該把箱子拿出來。
最後向所有中華職棒僅存的球迷呼籲。這不是消極不進場看球來抗議的時候。首先,這次是要向聯盟抗議,而不是球團與球員。不進場會直接傷害到球團和球員。而且不進場分散球迷的力量,對球員沒有幫助。沒有觀眾,聯盟會說:暴力事件造成觀眾流失,所以要更嚴厲處罰。
如果印度聖雄甘地被抓去坐牢,印度的人就說「太不公平了,我以後再也不出來抗爭了」,甘地在牢裡絕食到餓死,今天也不會有人知道。就是因為大家看到不正義的事就站出來,英國人才不敢讓甘地餓死。
球迷應該進場聲援球員,理性的用海報、聲音向聯盟與挑釁球員的裁判表達我們的想法。並且在智勝向裁判道歉之餘,也要求挑釁球員的裁判向球員道歉。
延伸資料:
林智勝的聲明
【聯盟聲明】4月4日象熊戰衝突 林智勝無限期停賽
☆挨滴貨的家☆-一場對無限期 非常好!
大艦巨砲主義萬歲!-君子不怒自威,不需要擺官威,更不需要殺威。
自由時報-聯盟舞刀 亂了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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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奧運強打國手,名球評楊清瓏教練在他的部落格上寫了一篇倪福德的公仔與LV皮包。其中提到:
今天...一位中信鯨的選手...問我一個有關球場行銷的問題,他說:「如果將LV皮包的錢拿來製造倪福德的公仔,而且送給前300名買票進場的球迷,這個吸引力會不會比抽LV皮包更有效」?
中信鯨今年不但新秀幫球隊拼出了漂亮的戰積,球團經營也顯得比往年積極。推出主場破千人就送 LV 皮包的活動,希望能夠吸引更多球迷到場。
可惜今年整體球迷人數在八搶三後反而比往年更差。中信鯨的第一場主場就不滿千人。之後四連勝聽說也僅送出一個皮包。也因此讓人開始思考這個行銷有沒有用。到目前唯止我看到大部份球迷都覺得 LV 包包和棒球關連不大,送 LV 不能帶來球迷。
我個人覺得,球迷也有很多種。只要有效都可以送。
如果中信鯨覺得自己的目標球迷層是不常進場的台北市的女性,那送 LV 包可能的確有用。如果目標球迷層是平常只看電視不到球場的隱性球迷,那麼可能送公仔會比較有用。
比如像我這種平常就會進場的球迷,我當然想要公仔。或是某位球員的親筆簽名球棒、手套等。球團要固好忠實的顧客,但是目前更需要找出那些不願意進場的顧客。這些隱性或是 potential 球迷用什麼方法可以吸引進場是球團要做的課題。總之,做好市場調查和設定目標族群是行銷上非常重要的。不可能每次亂槍打鳥都有功效,而且亂槍打鳥就是有用,也不能從中學習到下次推活動可以參考的東西。
另外,如楊清瓏教練所講,這種活動讓媒體報導了,就是正面的行銷。各球團應該想想要怎樣讓媒體多報導球團的活動。
網友 CRASH 在倪福德的公仔與LV皮包--CRASH的想法一文中提到:
中華職棒每天幾乎都在打,但各家新聞電視台竟然幾乎都沒有中華職棒的消息,而是遠在天邊的洋基隊王建民。為什麼?而聯盟何不主動出擊呢?新聞台不能處裡,就送畫面、新聞稿讓他們去播,例如張泰山馬上就要到手的200轟、謝佳賢不願意領情的"CPBL"100轟,其實都有點可以做深入專訪的。
其實球團要積極的把自己推銷給媒體。如謝佳賢不願意領情的"CPBL"100轟就極據話題性。CRASH 的文中也提到了許多我很認同的論點。比如增加球員代言和曝光的機會,塑造明星球員形象等。我常在想如達比修有這樣有爭議性話題的球員如果在中華職棒會不會早就因為「和球團不合」的原因宣佈戰力外釋出了。球員有話題爭議是好事。要懂得經營。
最後,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球員沒有去讀企管還真的可惜了……不過很高興球員願意多想。我一點也不覺得職業的球員是「打好球就好」。那是三級棒球時還勉強足夠的。一個職業球員要懂得經營球迷,包括學會如何面對訪問等。大聯盟在春訓的時候還會開課程培養新球員應對方面的能力。
下次賽後 MVP 訪問的時候,看看台灣選手應答的能力,再比較一下洋將的應答能力。就連母語非英文,用英語回答時不太流利的洋將面對鏡頭都能面帶微笑,侃侃而談。台灣選手除了少數之外,大部份都有一句沒一句。要像神像一樣遠遠崇拜,但不常回話的球員,球迷有一個陳金鋒,一個王建民就夠了。
延伸閱讀:
楊清瓏-倪福德的公仔與LV皮包
CRASH-倪福德的公仔與LV皮包--CRASH的想法
hansiou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施部長您好,
我是一個在攻讀碩士的工程師,但平日是一個十分熱衷的棒球迷滿相當關心台灣棒壇的發展。
近日有一個判決讓我想當不解。去年年底中華職棒大聯盟總冠軍賽前夕,La New 熊的的林光宏投手教練遭人挾持。經媒體誇大報導宣染放水後,不但讓國內職棒發展再度受到打擊,更讓林光宏失去工作,並遭體壇封殺。
對嫌犯判決的新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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